電磁波防護衣檢測 4成誇大遮蔽率效果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1件上千元的電磁波防護衣,究竟有沒有宣稱的防護效果?行政院消保會近日抽測市售產品,發現有高達4成誇大效果,甚至有產品與宣稱的隔離度(dB值)差距近半,5成則標示成分不實,消保會已請經濟部針對缺失商品進行複查,並研議將宣稱安全效能的資訊納入強制標示。
電器用品雖然便利,但電磁波輻射的隱憂仍讓消費者憂心,尤其是懷孕的媽媽們更害怕電磁波輻射對胎兒健康造成不利影響。也因此,市面上有許多宣稱具有遮斷電磁波效果的防護衣,既便一件從1000多元到3000千元不等,消費者買來仍不手軟。
消保會近日於北市及網路商城孕婦用品店,抽測12件孕婦電磁波防護衣,發現有5件防護衣的電磁波屏蔽效果標示或宣稱與檢測結果不符,6件防護衣的纖維成分標示與檢測結果不符,還好,游離甲醛的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所有產品的電磁波遮蔽率均達80%以上。
消保會消保官組吳政學組長指出,由於目前政府針對電磁波防護資訊並未強制業者標示,消費者很難自我判斷,消保會已要求經濟部儘速完成複查,並督導縣市政府加強成衣標示查核及宣導,將孕婦電磁波防護衣列入重點抽測項目。並請經濟部研議,將涉及安全效能宣稱的資訊納入強制標示事項,例如,要求業者將電磁波屏蔽效果值範圍及百分率範圍的重要訊息強制標示,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這波電磁波屏蔽效果的檢測,所有產品均達80%以上電磁波遮蔽率,其中,7件未標示電磁波檢測狀況,5件有標示的產品則與實際檢測結果均出現落差,效果誇大,其中,只有1件被評定最佳等級「優良」,為杭州琅博服飾出品的貝安琪防輻射馬甲,遮蔽率雖可達99.94%,但與宣稱效果仍有落差;4件標示電磁波隔離效果的產品中,則有產品出現與宣稱的隔離度(dB值)差距甚大,原宣稱51.33dB值,實則只有27.11dB值。
針對商品標示或宣稱不符部分,已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4條規定,消保會已請經濟部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停止營業6個月以下或歇業。
另違反服飾標示基準規定部分,將依違反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屆期不改正者,可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