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起禁用發泡膠餐具 即棄塑膠外賣容器仍合法 -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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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起禁用發泡膠餐具 即棄塑膠外賣容器仍合法

大嘥鬼亦協助宣傳即棄塑膠首階段管制措施。 大嘥鬼亦協助宣傳即棄塑膠首階段管制措施。
大嘥鬼亦協助宣傳即棄塑膠首階段管制措施。
【本報訊】「管制即棄膠餐具和其他塑膠產品」首階段措施於4月22日生效,該計劃被視為全港「走塑」的一大步,但近日坊間有不少疑慮及擔心,如自外地帶膠牙刷、膠牙籤回港犯不犯法、外賣是否無塑膠杯、碗用,甚至是否沒有棉花棒等。環保署近日以「大嘥鬼」協助宣傳,強調管制新措施並非針對一般市民,而是規管在業務過程中製造、銷售或供應等相關行為。新法例除禁用發泡膠餐具外,市民使用網購塑膠產品等都不會觸犯法例。環境及生態局表明,4月22日會如期落實新措施。
環保署表示,4月22日之後,外賣餐廳仍可使用即棄塑膠容器,包括杯及杯蓋、飯盒及碗等,但不能使用發泡膠餐具,包括發泡膠製的碟、容器及杯,因為發泡膠非常輕,容易破碎及流入海洋,會致海洋生物食用時窒息及中毒,嚴重影響海洋生態,內地及澳門都已經禁止。
至於市民擔心使用某些即棄塑膠產品而觸犯法例,環保署舉例指,購買外賣的顧客不會因使用受管制餐具而觸犯法例;旅客自攜塑膠梳洗用品來港及使用,亦不會觸犯法例,新例只會管制酒店免費提供塑膠梳洗用品,若收費提供仍然合法,酒店亦可免費提供非塑膠梳洗用品。有市民關注膠柄棉花棒在4月22日後禁售,會否缺乏供應,甚至自外地網購來港會否犯法等,當局指,市面仍有出售木柄棉花棒及紙柄棉花棒,亦留意到近期市面已有不少品牌棉花棒轉為紙軸。
發泡膠產品,如飯盒、杯等將被禁用。發泡膠產品,如飯盒、杯等將被禁用。
發泡膠產品,如飯盒、杯等將被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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