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常規:「反送中」抗爭運動的哲學思考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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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henrykw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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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六月,因為一宗源於臺灣發生的命案,政府提交《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起社會不滿,全港爆發大型」示威活動。本文是以法國左派哲學家洪席耶 (Jacques Rancière) 的社會理論思考這場突如期來的群眾運動,特別是以他的兩項哲學概念入手:「警治」(police) 和「政治」(politics),探討次抗爭與五年前的「佔領中環」(或作「雨傘運動」)有何分別及相似之處,並以這兩個概念,對香港及臺灣作為一個後殖民(postcolonial)的政體,思考解殖 (decolonisation) 及公民覺醒 (civil renewal) 的可能。

本文不是探討何謂有效的社會運動,或辯論非暴力抗爭是否唯一出路。本文的焦點,透過洪席耶的哲學思想,藉著觀察次運動,乃放在何謂抗爭的曙光及可能性 (possibilities)。筆者建議,閱讀洪席耶著作時,不妨一併讀捷克前總統哈維爾 (Václav Havel) 的「無權力者的權力」(‘The Power of the Powerless') 一文。

警治:社會中的常規與秩序

洪席耶是法國馬克思主義哲學家阿圖塞 (Louis Althusser) 的門生,他們曾經與其他哲學家合著《讀資本論》(Reading Capital)一書,但隨著法國巴黎1968年五月學運失敗告終,洪席耶與阿圖塞的分歧越來越大,並批評其師父的哲學為秩序哲學 (philosophy of order)。阿圖塞曾加入法國共產黨,曾支持蘇聯入侵捷克斯洛伐克(Czechoslovakia),然而,從洪席耶的哲學裡,對左派支持「解放」背後穩含的殖民思維邏輯,提出質疑。

在讀完洪席耶的哲學思想後,便會理解為什麼他的哲學與阿圖塞分道揚鑣,往後的思想更接近反共的傅柯 (Michel Foucault),及為什麼他的思想與香港的社會運動轉型悉悉相關。洪席耶的哲學主要是來自對柏拉圖及亞里斯多德的理解,特別是有關古希臘城邦的民主政治及社會。他認為,不論是西方民主社會,還是獨裁統治的政體,社會總離不開「警治」(police)的秩序。

Jacques Rancière 洪席耶 (2016)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警治」的法文為 La Police 或 L'Ordre policier,在洪席耶的著作裡,這概念並非只形容執法者(即警察,法文為 La basse police)。「警治」基本上是一個社會日常狀態下的秩序,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定律,這個定律在我們生活裡,不經不覺地把持著我們的做事方式、思考模式、感觀知覺、說話方式、表達模式。故此,「警治」不單是一個潛在的定律,也是一個系統、秩序,它是具有界限 (boundary),界定什麼是可見的、什麼是可能的、什麼是可以講、不可以講的。洪席耶對「警治」的概念,有點像社會學家涂爾幹 (Emile Durkheim) 所說的「社會事實」(social facts),或更簡單點說,中文裡所說的「常規」或「秩序」,可能是更接近洪席耶對「警治」的概念。

社會上,所有場境也有其常規。在香港社會運動的場境來說,民間人權陣線總會有大台及領袖指導七一遊行、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而按過往的模式來說,警方與主辦單位互相配合,故此產生了「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秩序,也正如民主派社運元老司徒華曾說,「要有隊形」。故此,不論社會上的民憤如何強大,我們也離不開所謂的「警治」秩序。回歸後,不少激進的新一代開始對「和理非非」、行禮如儀的社運深感不滿,而用洪席耶的哲學,這也反映了人民對「警治」及現行社運秩序的質疑。

「警治」這概念也可引申用於分析社會上其他領域。按洪席耶的說法,即使某天香港落實了雙普選,我們也不一定有了他所定義的民主政治,政制也是「警治」秩序的一種。立法會議員、問責高官、大律師公會主席等權貴,甚至是站在社會運動最前線的意見領袖,也是有話語權的一群,日常生活及社會上也有其職能,他們是鎂光燈下能被看見的一群,能夠說話發聲的一群,正如媒體也會訪問民陣或支聯會的召集人一樣。故此,選舉後,社會上某部份人能於議事廳「拉布」(filibustering)(亦即「阻撓議事」),或 7 月 1 日晚上,有群眾欲彷傚太陽花學運,衝擊立法會大樓,也不一定是「政治」(politics) 的誔生,泛民主派支持者與其他人的衝突或其他網媒上的種種評論也可能只是雜音 (noise) 而已。而在香港,深受英國殖民長期統治,香港的「警治」秩序就變得比其他自由民主社會來得更特別,例如立法會有功能組別,長期以來社會制度明顯地維護工商界利益,政制也因此保障了特權階級的利益。

動聽一點說,就是著名臺灣社會學家金耀基教授所說的「行政吸納政治」,自殖民地以來香港政府以行政手段把制度去政治化,故此,精英與群眾間的差距在港英統治下越來越大,甚至慢慢潛移默化,變成我們所習慣的秩序。著名社會理論家齊澤克 (Slavoj Žižek) 評論洪席耶的哲學時,指出反民主的政治永遠是去政治化,就是官員口中常說一切應回歸平常狀態,也不難理解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曾說,香港社會上的華人是非政治甚至是反政治的 (blatantly apolitical and anti-political),因為我們習以為常的秩序是,少點爭執、政治歸政治、民生歸民生,或如回歸前曾有立法局議員說,「馬照跑、舞照跳」,五十年不變。香港的後殖民處境,可以稱得上是「警治」中的「警治」,而要動搖這個秩序及各界別的既得利益,真的可以說是談何容易。

政治:突如其來的秩序中斷

那什麼時候才是「政治」或「民主」呢?洪席耶不是簡單地說有了代議政制,我們就會有所謂真正的「民主」或「政治」。洪席耶以古希臘城邦為例,就是在「警治」秩序下,那些當沒有自己話語及不被看見的人,那些無法佔份者的部分 (a part of those who have no part)——例如,奴隷、婦女等,他們是沒有政治權利——在某場景下,在某些意外情況下,忽然之間,這秩序的脆弱被演示出來,沒有話語的人的聲音突然間被聽見。

政治的誕生,就是當「警治」秩序下的所謂合理的、常態忽然間被中斷,慣常的秩序或我們所想的「理所當然」突然間被中斷,正如「反送中」時,當局本來以為可以霸王硬上弓硬推方案,結果換來「佔中 2.0」比起 2014 年「佔中」,「反送中」的突如其來更貼近洪席耶所說的「政治」。「佔中」倒還有點「警治」的影子,例如有「佔中三子」、「愛與和平」、有「三步曲」、有「預演」,但當然,到最後,變了「佔領金鐘」及「佔旺」,也是始料不及。

洪席耶所理解的「政治」不是恆常出現的,可以說,是十分罕見的。「政治」是一種表達模式 (a mode of expression),而這種表達模式突如期來中斷或挑戰恆常秩序下的知覺 (perceptible divisions)。所以,關鍵就是,那個界限劃分什麼是可以、什麼是不可以的社會秩序,突然間被打破。「政治」為什麼出現?「政治」不是雜音,是一種很清晰的活動,挑戰現行的「警治」下的常規,各人停止計較得失,但大家有共同的關注議題。

本來不被看見的群眾走上街頭,平日大家互相過你死我活的人忽然之間連成一線,明光社、大愛同盟、各大宗派、大律師公會、醫護人員、家庭主婦、工人、學生等,也齊聲說不要反送中條例,這是十分清晰的,而大家也和平地表達訴求。相對之下,「反送中」沒有比「佔中」來得那麼分化,沒有太明顯的藍絲黃絲之分,因為大家也不想通過次修例,因為香港社會仍十分重視獨立的司法制度、法治、公平審訊等價值觀,這也就是另一位法國哲學家拉圖 (Bruno Latour) 所說,與其問什麼是事實 (matters of fact)(故此,「反送中」是否背後有人策動顏色革命,是否有外國勢力干預,示威者是否有組織行動,這並不是大眾關心的),倒不如問,什麼是上街的群眾所關注的問題 (matters of concern)

真正帶來改變的「政治」的出現往往是突如期來,不能夠被準確預測,可遇不可求,而且永遠是一種挑戰現行不公義的「警治」秩序的表達。例如,美國黑人民權運動,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 在巴士上拒絶讓座給白人乘客,繼而遭到警察逮捕,也因而引發抵制蒙哥馬利公車運動 (Montgomery Bus Boycott)。羅莎.帕克斯女士是黑人,在種族隔離的美國社會,本是在社會上無法佔份 (a part of those who have no part),打破秩序,為的是平等(equality),指出種族隔離政策是一種不公義的社會制度。

2019/6/9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攝於金鐘軍器廠街口,望軒尼詩道。by Hf9631, CC 4.0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在哈維爾〈無權力者的權力〉一文中,也提到在共產主義社會,大家也對掛在窗外的 "Works of the world, unite!" 口號感到麻木,大家也知道是騙人的說話,而當某一天菜販子拒絶把口號掛在外時,大家可以思考可能性而又不用迎合秩序時,這就是「政治」,哈維爾名言「活在真實中」(living in truth) 與洪席耶的哲學,可以說是互相呼應。

當然,有些所謂進步左翼學者自「反送中」過後,揶揄示威者說要借美國及外國勢力來懲罰中國及解放香港,是與新自由主義共謀,說抗爭者要求美國取消《香港政策法》是愚昧無知,說港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在日本大阪舉行 G20 峰會前夕登報是幼稚的行為,他們上街只是被民主派誤導...等。筆者也同意某部分觀點,至少,香港人也該認識在英治下殖民地政府的暴力,時至今日中美貿易戰下,美籍香港文化學者周蕾(Rey Chow) 的「香港夾縫論」仍然十分重要。

但從洪席耶的角度來說,即使上街的群眾並沒有像律師般受過嚴謹的訓練,我們仍要相信,他們自身是有智力 (intellectual capacity) 去理解逃犯條例草案裡所涉及的問題,不是站在社運大台的政治領袖可以這般容易「洗腦」、社交媒體出一個或兩個分享就可以動員二百萬人民上街抗議。從抗爭手段來說,網上聯署、街頭藝術創作、頌唱聖詩、遊說各國政要等方法,比起只是拉橫額及叫口號,這是一種進步,至少是一種打破抗爭常規的嘗試,是一個典範轉移 (paradigm shift)。

因此,從洪席耶的角度來說,這種打破常規的「政治」,與藝術的發展是相近的,故此,除了政治哲學外,洪席耶的著作也包括了美學 (aesthetics)。藝術不是死板的複製,追求對稱,或康德所說的崇高 (sublime) 或超越 (transcendence);打破常規或感觀也是藝術的另一面,正如中世紀藝術只圍繞宗教,演變以至當代藝術多元的主題及繪畫手法一樣。

結語

「反送中」防暴警察以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鎮壓示威者過後,有前高官還以舊有的社運模式來思考,說要與學生對話,化解衝突。但他們已不理解佔中過後,已沒有什麼大台,社運領袖不少已被捕,過往回應示威者的手法如鎮壓、與社運領袖對話等的方式,已不再有效。

洪席耶不是主張無政府主義,他也指出,不論是獨裁統治下的社會,還是在民主選舉產生的政權裡,我們也無法擺脫「警治」下的秩序,正如示威者即使如何不滿警方執法,警察也得存在於社會上,即使有多少激進的示威者不滿行禮如儀的示威活動,絶大多數人也守著「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而公民覺醒不是可以由某些人刻意地推動起來說有就有。為什麼上世紀馬克思主義在全世界帶來一幕又一幕的悲劇?讀懂洪席耶及他對阿圖塞的批評便會知道,老左認為必需要建立理想國,而這理想國是有常規、具殖民思維的「警治」,人民是愚昧的,是被蒙蔽的,必須要由革命家解放。故此,不論是文化大革命,還是赤柬,這是左派「解放」的結果,結果往往是悲劇收場。

公民覺醒是什麼?不是一小撮人別有用心發動群眾運動,也不是暴力革命,破壞立法會大樓也不是大眾共同嚮往的目標,而是打破常規的時刻,這是可遇不可求的。

※完整含註釋全文請造訪哲學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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