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掃墓花縣府開放民眾領取鮮花便民服務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傳統重要祭祀節日,家人共同祭祖掃墓,緬懷先人恩澤,花蓮縣政府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三月二十五日至四月二日開放民眾於十三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四月三、四日於公墓與納骨塔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歡迎民眾踴躍領取。

縣長徐榛蔚提醒民眾,新冠肺炎疫情雖有趨緩,但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及於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建議帶上口罩,以維自己與他人健康。配合宣導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氣候行動」以鮮花表心意,減少燃香及紙錢。

民政處長明良臻表示,花蓮縣政府為傳揚追思敬祖美德,每年規劃清明返鄉專車鼓勵民眾返鄉祭祖,及於十三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及各公墓、納骨塔等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等便民措施,深獲民眾好評。今年因應防疫工作,服務台均備有乾洗手及防蚊液供民眾使用,確保民眾衛生健康。

一一二年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自三月二十五日起至四月二日,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均可於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四月三、四日於公墓與納骨塔設置服務據點,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數量有限,發完為止。各鄉鎮市領取據點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縣府臉書粉絲專頁及花蓮縣政府Line群組,歡迎民眾瀏覽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