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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毆司機案 Makiyo求刑4年 友寄6年

2012/02/11 06:00

Makiyo踹人還狡辯 檢批惡劣

〔記者林俊宏、侯柏青、林慶川、吳志偉、楊國文、唐偉民/綜合報導〕藝人Makiyo及日籍男友友寄隆輝踹打計程車司機林余駿案,台北地檢署昨晚火速偵結,認定友寄先用大外割柔道技撂倒被害人,又朝其頭、背等部位腳踢拳打,而Makiyo不但出腳踹被害人,甚至喊「過來啊!」吆喝旁觀的丫子、湘瑩一起來打司機,且不斷咆哮「揍他!」檢方認為這對男女手段兇殘,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Makiyo和友寄,分別具體求處四年、六年徒刑。

本名川島茉樹代的Makiyo辯稱當時酒醉,不記得案發情形,卻在開記者會時指司機揮到她的「胸部」,對被害司機二度傷害,引起家屬強烈反彈;但她一到檢方應訊,馬上改口司機碰到她的「右肩」,與記者會說詞不符;至於Makiyo踹人部份的證詞,也與司機和湘瑩的指證不符,檢方痛批她一再狡辯,犯後態度惡劣!

友寄撂倒被害人 猛踹頭、背

得知自己被起訴並求刑六年後,友寄昨晚接受電視台專訪時強調非常後悔,被關一輩子都願意,但他否認自己有黑幫背景,也否認Makiyo教唆他打人;至於衝突關鍵人Makiyo,及她所屬享鴻經紀公司的經紀人王宇笙,至截稿前一直不接電話,無法獲知回應。

檢方調查,Makiyo等人本月二日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吉兆日本料理餐廳」用餐飲酒,後來搭林余駿的計程車赴艾美酒店,Makiyo上車後就因為後座繫安全帶問題和司機發生糾紛,又一再要求司機加速開快車,但被林余駿以「安全第一」為由拒絕,Makiyo要求停車並在逸仙路準備換車。

坐右前座的湘瑩掏出一百零五元車資要付給林余駿時,後座的Makiyo竟說「妳幹嘛付錢」,並揮手阻止湘瑩,林余駿誤以為Makiyo要打人,遂伸手阻擋而不慎碰到Makiyo右肩,Makiyo下車後踹車門,林余駿制止無效,下車撥打一一○報警時,友寄認為Makiyo遭林余駿觸碰,徒手抓住他衣服,再摔倒他並猛力踹踢頭、背部十多次。

檢方說, Makiyo當時穿平底鞋,後來也上前補踹林余駿,第一次被友寄拉開而沒踹中,後來才踢到被害人左腹部數次;林余駿最終造成頭部重傷、胸骨膜斷裂,送醫昏迷多日。

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不能緩刑

檢方指出,Makiyo和友寄所涉重傷害罪是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徒刑,雖因未遂,依法刑責可減半,但仍不符緩刑條件(須本刑兩年以下),除非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普通傷害罪論處,且達成和解,換取被害人撤告,才可能擺平官司。Makiyo踢車被控毀損罪,因未達不堪使用,屬民事糾紛,不予起訴。

檢方說,最快下週一移送法院分案審理,目前Makiyo、友寄隆輝的限制出境仍然有效,因友寄可能偷渡,且外傳和黑道有往來,已派員盯緊行蹤。

Y子湘瑩涉偽證 檢另案偵結

檢方表示,本案因證據明確,故在短短七天偵結起訴;至於丫子(本名曾瓊慧)和湘瑩(本名王湘瑩)涉偽證罪,尚有細節未釐清,將另案偵結。

律師黃文明認為求刑太重,律師莊秀銘則認為,從攻擊要害、Makiyo犯後態度不佳來看,求刑應屬適當;但兩律師都認為,移審北院後,仍有可能獲變更起訴法條為普通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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