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牙費用 報稅時可以列舉扣除嗎? - Mobile01
最近植牙一顆 療程每次去皆有刷健保卡

但是重點是須外加自付現金七萬五千元整

且僅有植牙費用收據一張

這樣的費用 可以報稅用嗎?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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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表示:
依據財政部78年10月16日台財稅第780676574號函釋規定:「個人因牙病所為鑲牙、假牙製作及齒列矯正之醫療費支出,如係付與符合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醫療院、所者,可憑其所出具之診斷證明及收據,作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但其診斷證明載明係因美容之目的而為之支出,核非屬醫療性質,不得申報列舉扣除。」

該局呼籲,個人因牙病經牙醫建議採植牙方式治療而支付之費用,如係付與符合規定之醫療院、所,可檢附診斷證明及收據申報列舉扣除醫藥費,因此提醒納稅義務人應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以維護節稅權益。

資料來源: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2169,510,2211,&job_id=157678&article_category_id=2213&article_id=85789
了解 感謝回答!

lcl2669 wrote:
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恕刪)
如果醫療單位有申報的話,報稅資料就會出現這一筆
sum1209 wrote:
最近植牙一顆 療程每...(恕刪)


牙醫願意開收據給你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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