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周秉昆和郑娟结婚了,《人世间》电视剧有哪些精彩片段?

今晚《人世间》周秉昆和郑娟终于结婚了,两个人一路走来太不容易了,不过深情不会辜负,只愿余生共守一方烟火! 周秉昆郑娟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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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卿心君悦

周秉昆的一生,吃了太多的苦,受了太多的累。

他是周家最孝顺的孩子,承担起了哥哥姐姐缺失的责任;他的工作并不安稳,从酱油厂的工人、杂志社的编辑,到四处走穴表演、再到饭店的经理,最后蹲在街边卖苦力……



两度入狱,让他比别人更懂得珍惜生活;痛失楠楠,让他一度吐血住院;兄弟的困苦以及德宝的背叛,让他尝尽人情冷暖。

可是,在所有人都为他感到不幸的时候,他却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因为他拥有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因为他的妻子叫郑娟。

知足

在原著中,孙小宁并没有像电视剧中那样,想要插足周秉昆的婚姻,不过,倒是周秉昆所在的编辑部有个女大学生追求过周秉昆。



对于这件事,周秉昆从未向郑娟提及过,所以郑娟一直都不知道。

在郑娟的眼中,周秉昆不是个有花花肠子的人,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丈夫在外面乱来。倒不是她对自己十分自信,而是她完全信赖自己的丈夫,且生活一直处于一种十分满足的状态。

用原著中周秉昆的话说,郑娟是个不精明,极易满足于现状,可以靠着承诺达到幸福状态的女人,无论承诺是否兑现,只要做出承诺的人没有声明收回承诺,那承诺便确确实实存在。

事实上,郑娟也确实如周秉昆说的那样。

与周秉昆在一起后,她心里只记得当初周秉昆的承诺,答应要和她相亲相爱一辈子。在她看来,这足以让她觉得幸福。所以,无论是生活在太平胡同破烂的土坯房里,还是后来搬进了新房中,又因新房被骗,全家人匆匆地住进了地下室,这些都没有影响郑娟对生活的热爱。



就像原著中写道的:

“这个女人只要还是他老婆,只要还和他生活在一起,她就会高高兴兴地热爱着生活,高高兴兴地以她的标准做他的好老婆,周家的好儿媳,两个儿子的好母亲。”

这样的郑娟让周秉昆充满了感激与疼爱。

他庆幸自己有个不那么“精明”的老婆。不必像德宝那样整天被春燕压榨得喘不过气,不必像赶超那样,为了争夺家庭的话语权而进行持久的拉锯战,更不必像国庆那样,整天被吴倩唠叨着没用没出息。

事实上,郑娟不是不精明,而是她懂得知足常乐。与曾经太平胡同的悲惨生活相比较,现在的生活在她看来已经很好了,她没有太高的追求,对物质享受更是没有什么要求,她深谙人的欲望是无限的,所以她倍加珍惜如今的生活。



至少,两个儿子在健康成长,学习根本不用她操心,楠楠与周秉昆的关系一直很好,婆婆很依赖她,而秉昆与她一直相亲相爱着。

但是,知足如郑娟,也有她的逆鳞与担忧。当郑娟知道有人追求秉昆时,她的瞬间戒备了起来。

担忧

一次,郑娟在国庆姐姐家包饺子时,从于虹的口中,听说了两件事。

一是曹德宝在酱油厂有个红颜知己,且曾向赶超吐槽他与春燕根本没什么共同语言;二是周秉昆编辑部有个女大学生追求他。



回到家中的郑娟,向秉昆转述了她在国庆姐姐家听到的事,并借用于虹的话,试探周秉昆的态度:

“于虹说男人要有了一点儿权力,十个中有九个就不再爱老婆了,都想离了再找个更年轻漂亮的。吴倩说这是男人的通病,剩下的一个也不是根本没想法,是有那贼心没那贼胆……”

不是她不相信周秉昆,而是于虹的话,让她不得不警惕起来。

在听到于虹的话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周秉昆有一天会不会抛弃自己,找个更年轻漂亮的女孩。可是,有些话,没听见不会想,听见了,就不得不想。

她深知,如今的自己已经不像年轻时那么漂亮了,身材也由于生了两个孩子而有些走样。周秉昆即便自己没有那个心,可架不住外面的莺莺燕燕围绕着。



结婚多年,她第一次有了担忧的心情。

不过,正如之前周秉昆对郑娟的评价,郑娟不是一个无事生非,斤斤计较的人。她想要的是周秉昆对于此事的态度,只要有一个态度,她就能重新拾起安全感,继续高高兴兴地生活着。

可是,周秉昆似乎意识到郑娟的想法。他听着郑娟从别人那里得到的至理名言,觉得妻子又好气又好笑。

在他看来,郑娟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他扪心自问自己不是那样的人,至于德宝有红颜知己的事,跟他更是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不赞成,但也不反对,毕竟那是人家的事,自己没资格指手画脚。



所以,他并没有接郑娟的话,迅速地转移了话题,但是他没有想到,他一直温柔顺从的妻子,这一次认真了。

没有得到周秉昆正面回应的郑娟,有些失望。她拒绝了周秉昆想要亲热的行为,抗议地说道:

“我是你老婆,但不是你的玩具。你高兴了,为了更高兴你要我;伤心了,为了得到安慰要我;烦恼了,为了去除烦恼要我;生气了,为了消气要我。总之,不管我的心情怎么样,你想要,我就得给,还得百依百顺,温温柔柔地给。我不是说我不愿意那样,每次我也愿意的。如果反过来行吗?多少次我想要的时候,你不是都装作没看出来的样子吗?”

郑娟的话,让周秉昆开始反思自己。

他确实如郑娟说的那样,将亲热的行为视为消除一切不良情绪的“灵丹妙药”,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从郑娟身上得到的不仅仅是身体与精神的满足,还有安全感与抵御现实恐慌的生命能量。



而且他早已习惯了自己的需要可以随时得到满足,却忽略了郑娟的需求与感受。

这次夫妻间的不愉快,并没有一发不可收拾。周秉昆的自我审视让他开始纠正存在的问题,而郑娟虽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也从丈夫的不悦与对自己的需求中看出了,自己担忧的多余,她相信丈夫离不开她,这对她来说,就够了。

不得不说,郑娟确实是很少见的一类女人,用郑娟母亲的话说,她的心比许多人都干净。

敬重

在原著中,郑娟对周秉昆提过一个要求,这也是她唯一的要求。



一次,周秉昆与郑娟坐在炉前烤火,周秉昆回忆起了父亲逝世时的场景,郑娟随即补充道:

“你刚才没说全。咱爸死时不止你和你哥在近前,还有我也在。当时我正为他剪指甲,比你和你哥离他更近。”

对此,周秉昆苦笑道:

“什么事都忘不了强调你的重要性。”

郑娟却认真地说道:

“不强调不行啊,人都容易忘恩。咱爸在时,他一再强调我是周家的有功之臣,确立了我在你们周家的那么一种地位。如今他不在了,谁为我维护地位呢?……你要知道,一个人被当成功臣敬得久了,对别人的态度就有要求了。”



随后,郑娟又补充了她对周秉昆的要求,这也是她第一次向他提要求:

“不仅要爱我,这是起码的。仅爱不够,你要永远地敬重我。敬重你明白是怎么个敬法吧?你要经常对自己说,我的命真好呀,我怎么有这么好的一个老婆呢?如果我老婆不是她,而是别的女人,我们周家有可能就乱套了,日子绝对不会像现在这么好。”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郑娟有些居功自傲了。但是,她说的并没有错,人都容易忘恩,曾经的付出如果被忘记,这对付出者与收获者都不公平。她要的不是周秉昆需要报恩,她要的是让周秉昆心里记住她为这个家,为了他付出多少。

患难夫妻有多少,在生活变得好的时候,忘记了曾经共同经历的苦难,从而嫌弃对方另寻新欢,这是郑娟真正想要表达的意思。

在其他人看来,包括周秉昆,都觉得郑娟是个“傻女人”,实心实意,但没有文化,也不聪明。

可是,在我看来,郑娟却是整本书中,对婚姻与生活最拎得清的女人。



对于生活,她不是得过且过的凑合,而是发自内心的知足与热爱。

或许这与她曾经的不堪过往有关,就像有句话说的那样,幸福与不满,是比较出来的。郑娟总会用过去的生活与当前对比,所以她一直会处于满足的状态。

这是她清醒的地方。在她看来,与好的生活比较,只会得到不满,而难以改变的现状,又会增加这种不满。但与过去比较,她获取的只有满足,这让她别人从生活中获取到了更多的幸福感。



对于婚姻,郑娟与很多女人不同,她要的不是爱,而是敬重。

在她看来,爱很重要,但是爱是虚无缥缈的,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而敬重不同。她要求的敬重,是希望对方记得自己的好,并由此衍生出感恩之心与责任,感恩之心与责任比爱更有利于维护这个家。

把爱看得太重,很容易失望,对方也很难在平淡的婚姻中一直保持最初的热枕,可是对方如果心存感恩,重视责任,那么当爱不复存在或是被生活的琐碎消耗殆尽的时候,这段婚姻依旧可以稳定长久。



这正是郑娟拎得清的地方。

她需要爱,但是不苛求爱。她明白,婚姻生活终将归于平淡,那么能支撑婚姻继续前行的,是他们在曾经共同经历过的苦与难中,产生的更深沉的情感,有感恩,有道义,有知足,也有珍惜。

在《人世间》的结尾,周秉昆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在他看来,这一生虽然不如哥哥、姐姐那样精彩,但是他却在平凡的生活中寻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也是因为有了一个叫郑娟的女人,他才觉得自己的人生也算幸运。于是,他紧紧地握着郑娟的手,内心期许着他们可以再多活几年……



卿心君悦,一位情感观察者,Ta说书评人、影评人。用文字温暖你,我。


文/竹英

周秉昆是周家最小的儿子,他的哥哥周秉义和姐姐周蓉都是重点高中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且都有文艺细胞。

周秉义拉得一手好二胡,是校园诗人,“文革”前就有几首诗发表了、姐姐周蓉嗓子好,是大美人儿,以学生演唱者的身份参加过A市举办的音乐会、

他的哥哥姐姐都非常优秀出色,但是他却没有哥哥姐姐那样的优秀,他上学成绩一般,读的也不是重点中学,而且他也没有什么文艺细胞,在家中母亲重视长子,父亲疼爱姐姐,他却在这个家里成为了一个小透明。

虽然周秉昆从小没有哥哥姐姐读的书多,但是他从小也没少听哥哥姐姐们在家讨论文学,他的脑海里是有思想的,不是全无内容的。



有一天他的哥哥姐姐和郝冬梅还有蔡晓光在家里讨论《静静的顿河》里面的葛利高里是什么样的人?

结果周秉昆一听到就立马说:“一个身不由己却又不甘于身不由己的人物。”

那一刻,他的哥哥姐姐们都发现原因他也是喜欢看书的,他在哥哥姐姐面前自愧读书不多,所以平常他们讨论的时候,他也没什么想法,但是他喜欢在角落里听他们讨论这些,觉得比听年长于自己的人聊闲天有意思多了。他是幸运的,也知道自己是幸运的,而且他也将那段幸运的时光当成幸福的日子来过。

所以周秉昆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他的骨子里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这种思想意味着他与那些没有受过文学熏染的人有着不一样的人格和命运。



后来响应下乡政策,他的哥哥去了兵团,姐姐下乡了,他成为周家留在城市里的孩子,成为了待就业分配青年,后来他被分到了木材厂。

虽然周秉昆本人没有他的哥哥姐姐们出色,但是他也是一个踏实肯干,老实可靠的人,所以他也是有人稀罕的。

春燕的追求

第一个追求周秉昆的女生就是乔春燕。

乔春燕是一个务实率真的女孩,在浴池中心工作,是那里的修脚工,寻常女孩要是被分配到那个地方也是天天抱怨了。



乔春燕不一样,她虽然刚开始很不满意,但是她后来认命了,去了单位认真学习,成为了单位里她师傅退休后的关门弟子,而且她在单位成为了香饽饽,领导都要给她几分面子,还有望评为市里的服务标兵。

乔家和周家住在一条街,乔家住在街尾,周家住在街头。

乔家有三个女儿,乔春燕的两个姐姐都去了黑龙江兵团,家里留下了最小的她,她和周秉昆是同学,后来到了适婚年纪,她非常热情的追求周秉昆。

她甚至不解风情直接对秉昆说:

“你虽然长得一般,学习也一般,跟我一样上的是破垃圾中学,但打小就是乖小孩儿,从不调皮捣蛋。”



本来秉昆就对春燕无感,听了这番话更加不开心了,因为他不喜欢别人说他一般,虽然和他哥哥姐姐比起来他知道自己不够优秀,但是这种实话说出来也是有些让人伤心的。

而且她还说出了自己想找的对象标准:

“我这人在找对象方面还是有一定标准的,不敢太高,但也不愿自己先就把自己看低了。光字片的怎么了?咱们生在光字片人家了就低人一等吗?你说是不?

其实吧,我是想找个在木材加工厂上班的,离我上班那儿不远。每天上班,他陪我走到我们浴池门口,下班在我们浴池门口等我,那才真正叫出双入对,想不恩爱都不可能,挺好。”
秉昆再傻也听出了春燕的意思,立马回答说:“我已经不在木材厂上班了,调酱油厂去了。”



这个时候春燕抱怨了几句为什么周母没有告诉她这件事,然后一直跟着周秉昆。

秉昆问她周母和乔母经常一起讨论他吗?

结果春燕用莫测高深的口吻说:“也不是只讨论你,只议论你有什么意思?她俩常在一起议论咱俩。”
这个时候秉昆心里大吃一惊,发现自己被算计着,此后不管春燕说什么他都装聋作哑,回家后,他将春燕跟他说的那些话学着告诉了他母亲,然后抗议道:“不许你跟她妈暗中往一块而捏鼓我俩啊,捏鼓也没用,她愿意我还不愿意呢!”
结果她母亲对春燕非常满意,说:“两个当妈的聚在一起,可不主要就是聊儿女们的事儿呗!怎么,你还限制妈的言论自由啊?再说春燕那姑娘不错,在单位是标兵。大照片挂墙上的。

人家春燕是图强上进的姑娘,兴许明年就能评为全市服务行业的标兵,人家姑娘说了,如果真评上了,有决心争取评为全省,全国的。到那时人家修脚也修出了光荣,修成了正果。”
秉昆嘟哝道:“评上了什么,修成了什么,跟我有什么相干?她就是被评为千手观音,修成一颗百年罕见的人参果,那也不投我的眼缘儿。”



其实话说到这个份上,秉昆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他对春燕无感,不喜欢她,但是周母却对春燕非常满意,她认为自己的小儿子一般,不聪明,也没什么大事业,能够娶到春燕那样的好女孩已经非常可以了。

而且两家知根知底,春燕还常常来她家,看她,给她送澡票,送眼药水,各种体贴,周母是非常满意春燕,她对小儿子的意见一点也没有听进去,一直和春燕妈暗谋如何让他们俩在一起。

春燕和秉昆虽然一直是小学中学同学,而且家住在同一条街上,但是他们从来没有一起结伴上学或者放学过。

因为秉昆不是那种喜欢和女孩子玩的男生,而且小时候的春燕长得不是很漂亮,不是那种能够吸引男生的女生,而且从小到大一直是同学,秉昆对春燕非常了解,就是因为太了解了,他对春燕没有什么感觉。



甚至后来春燕精心打扮去他家,出场就吸引了秉昆所有朋友的注意力,虽然小时候春燕长得不是很漂亮,但是女大十八变,长大后的春燕有了几分女性的妩媚,在场的单身青年更是对春燕动了想法,但是秉昆却没有,他因为太了解了,看到春燕精心打扮,他连她脸上擦了多少白霜都看出来了。

不过那一晚,春燕和秉昆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因为那晚春燕遇到了曹德宝,她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喜欢秉昆,而是觉得秉昆为人比较老实,比较适合结婚,遇到了曹德宝,春燕第一次有了那种小女生的春心悸动。

所以那一晚春燕设计了曹德宝,后来成了曹德宝的妻子,而秉昆也逃过了一劫。



见色起意

春燕爱上曹德宝是见色起意,同样都是年轻人,秉昆也有了欲望,不过不是对春燕,而是徐志强的遗孀——郑娟。

周秉昆见了郑娟面,给她送了一次钱,回去后就忘不了她。

那天周秉昆受人之托给郑娟家送钱,那天后,他的心理状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且他再也无法忘记郑娟。

周秉昆第一次见到郑娟的时候,她没有洗脸也没有梳头,见到秉昆的到来她有些惊讶,感觉有些狼狈不堪和羞臊。



秉昆有些惊讶,倒不是郑娟的狼狈,而是惊讶她的美丽,他望着郑娟呆住了,想到了自己的姐姐,在他看来。除了她脸上没有书卷气,此外她的美不逊于自己的姐姐。
区别是,自己的姐姐有张眉清目秀的脸,一双大眼睛总是很有神,目光总是那么自信,给人以意志坚定难以驾驭的印象,而眼前的郑娟有张峨眉风目的脸,像小人书《红楼梦》中的小女子,目光里满是恓惶,仿佛没怎么平安无事地生活过似的。她的样子,会让一切男人惜香怜玉起来,周秉昆当然不能例外。

这是原著中见到郑娟第一面的感受,从这里可以看出,郑娟是一个大美人儿,而且她的可怜,已经成功地引起了周秉昆的怜爱,她的外貌,也成功引发了周秉昆心底的欲望。



回去后周秉昆整个人都变了,他不再因为自己出生光字片而耿耿于怀了,不再因自己以自尊为代价终于调转成了工作单位,却仍是一名苦力工而耿耿于怀了,不再因姐姐的所作所为而一直难以原谅姐姐了,不再怕涂志强继续侵入他的梦中了。

回去后,他的脑海中一直想着郑娟,原著中这样写道:

就在刚才,在郑娟家里,当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内心里所产生的首先是一种狂野的简直难以克制的冲动,那就是扑到她家的炕上扑倒她的冲动。如果她顺从,那么他求之不得。如果她不顺从,那么他会打她,直至她不再反抗。

原本周秉昆对郑娟,对这位小寡妇有些好奇和同情,他之所以答应别人给她送钱,很大的原因时候因为他对这位女人有着很大的好奇心,在这之前,他一直说服自己的好奇是完全可以原谅的。



哪一个像他这种年龄,未婚,不曾与女性发生过任何一点儿亲密关系的青年,会不好奇呢?况且她已经成为了一个小寡妇!况且自己是给她送钱去的,而且还是四十元,那可是不少的一笔钱啊。

可是当周秉昆去郑娟家见到她后,他的内心那种好奇和同情顿时被狂野的冲动一冲而光。那时,仿佛同情是内心嫩草,而那种狂野的冲动是喷火器。

他也明白自己的内心同情之所以被狂野的冲动一扫而光的原因

第一,因为郑娟是美的,她的美太出乎他的意料,而且恰是他所朝思暮想的,在现实生活中还不曾遇到过那类女性的美;

第二,因为她衣着不整,未梳未洗,反而对他造成更巨大从没遭遇过的异性诱惑;

第三,他内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愤愤不平——他涂志强的女人凭什么是个美人儿?凭什么啊!不必与各方面优越又出色的青年比,就单与自己比吧,无论从家庭情况,还是给别人的印象来说,他涂志强究竟有哪一点比自己强呢?自己起码没什么不良记录吧?

第四,他当时认为她是卑贱的——与一个有不良记录的青年结为夫妻,结果让自己最终成为了一个已被处决的杀人犯的小寡妇,难道不是卑贱的妈?她的不容置疑的卑贱,让他觉得自己高高在上。



见到了郑娟和郑娟的老母亲以及那个瞎眼的弟弟,他突然发现这人世间有多少苦难,那些人值得同情,而那些苦难和无奈让他感到了自己是幸运的。

而且那天郑娟的妈向他要钱,郑娟的弟弟向他下跪,他有些感激郑娟弟弟的那一跪,因为秉昆明白了一个道理,看起来别人对你下跪相求的时候,是别人的可怜,其实往深处想,未必不是别人对你的恩惠,因为那样会让你更加看清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人,而看清自己比看清别人更加难。

是的,秉昆见到了郑娟后,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冲击,社会给他上了一节课,郑娟一家人的遭遇像极了那个时代最底层人民命运的无奈,而周秉昆第一次心中生出了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伤。



他见到郑娟后,对她念念不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郑娟的美,让他无法忘记,激发了他内心深处最原始的欲望,这种欲望是春燕无法引起的,只有郑娟那个样子一直萦绕在他心头。

生命中的贵人

春燕在秉昆面前总是大大咧咧的,而且还非常的趾高气扬,因为春燕是单位的标兵,这一点她感到非常自豪,也常常拿这件事在秉昆面前说。

而秉昆却呆头呆脑的说:“春燕,我也是热爱人民的人啊,真的,所以我也发自内心地敬着你。”

是敬着你,而不是爱着你。可见秉昆在春燕面前没有一点兴趣。



而郑娟不一样,她是杀人犯的女人,是一个寡妇,上有老母,下有可怜失明弟弟,肚子里还有一个遗腹子。

郑娟是可怜的,是置身水深火热之中的,是需要他去拯救的,所以面对郑娟,秉昆内心那种英雄主义被激发了,面对郑娟他有了那种被需要,被崇拜的感觉。

觉得自己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是一个能够保护他人的人,是一个也能成为别人生命中的贵人的人。

面对郑娟,秉昆是高高在上的,是有着天然的优越感的,那种男性的保护欲被激发了,他爱上了郑娟,而这一点在春燕身上是无法满足的。



她说:“你是我们一家三口的贵人,主要是我的贵人,我应该对你特别好才行。”

可是秉昆说自己不是贵人,真正的贵人是那两个给他钱的人,郑娟问他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结果那天秉昆几乎发狠地说:“你这样的!也不是你这样的另外的女人!根本就是你!一年多来我老想一个女人那就是你!现在你明白了吧?我才不是你的什么贵人!也不想你以为的是个好人!我对你好是因为你让我心里老想着你,用什么办法也忘不掉你!”

那一刻,郑娟也承认自己一样想着他,而且她安稳秉昆说,这没什么害臊的,说出来比闷在心里好受多了。



她缓缓抬起头。脸上也有泪了,向他伸出手臂说:“搂搂我。”

他像被火炕电了似的,立刻弹跳而起。还没来得及抱住她,反而被她一下子抱住了。她的唇狂热地亲在他脸上,同时不停地喃喃着:“我的贵人,我的好人,我的恩人,我要把我的身子给你,我也要你,我的身子它想要你.......”

那天周秉昆拥有了郑娟,他的身心都在郑娟这里得到了满足,郑娟不仅仅满足了他最原始的欲望,还满足了他精神上那种英雄主义感,那种被需要的,被崇拜的感觉。

后来郑娟将自己的遭遇告诉周秉昆,原来那孩子不是涂志强的,而是那个让他送钱的那个高个子的,而涂志强不过是幌子罢了。



听完郑娟的一切遭遇,秉昆感觉身体被掏空了,他满肚子火,后来再一次见到那两个送钱的人,他差点将那个高个子给掐死。

后来那两个送钱的人进了大牢,而每个月给郑娟的钱来源也断了,秉昆无法拿出自己的工资,那样母亲就会发现他的工资少了,所以他偷偷将家里那对传家宝镯子给卖了,卖了一千两百块钱,依旧每个月给郑娟送钱。

而这一次,他下定决心了,要娶郑娟,许久没见到郑娟,他反而想清楚了,男人若爱一个女人那就必须连同她的一切麻烦都担下来,他已经有了足够的勇气。他也知道这也是郑娟愿意的,而且他也明白郑娟是绝对不会主动表达的。



所以他这次想要主动对她说:“我要让你成为我的妻子,这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结果这次见面,发现郑娟的母亲去世了,那次郑娟也知道了母亲是因为那两个人进狱了,一时间急了,去世了,而郑娟那次也故意冷落秉昆,因为她知道自己是一个负担,但是她的冷落态度有点伤了秉昆,但是也让秉昆更加心疼她了,后来他还是每个月来送钱。

后来他没有再对她做出任何亲近的举动,他做不出来了。他想到她的时候,头脑里居然也不再产生与性有关的意识了。他不是不爱她,他清楚自己对她的爱不是减弱而是增强了。有一次,他居然在郑娟家帮忙糊了两个小时的纸盒。



直到这里周秉昆已经彻底爱上了郑娟,而不是那最原始的欲望了,他爱郑娟,因为他想要保护这女人,这个女人的一切遭遇他感到非常心疼,所以他想尽自己的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在郑娟面前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是有价值的,是能够保护他人的,所以最后周秉昆还是成功娶了郑娟,成为了她一生的英雄。

我想那份心中的英雄主义才是秉昆爱郑娟一辈子的原因吧,毕竟这个世界哪个男人不想自己的妻子崇拜自己,敬爱自己呢?

所以不娶黄花大闺女,反而娶寡妇的周秉昆,他爱上了郑娟的一切,也爱上了爱上郑娟的自己,那种爱情是身与灵的结合,是他这一生成为英雄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