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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正煌告「翁達瑞」誹謗連兩敗 聲請交付審判再輸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學者陳時奮。(圖擷自臉書)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學者陳時奮。(圖擷自臉書)

    2023/06/1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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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正煌控林智堅抄襲論文風波落幕 余撤告、林捐30萬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旅美教授陳時奮2022年間以筆名「翁達瑞」在臉書發表評論,指新竹市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抄襲時任新竹市長林智堅的碩士論文,被余提起加重誹謗罪告訴,台北地檢署與高檢署雙雙認此為可受公評之事,給予不起訴處分,余正煌仍不滿,聲請交付審判,日前再被台北地院裁定駁回確定。

    余正煌提告主張,陳時奮基於妨害名譽犯意,以暱稱「翁達瑞」帳號登入臉書,不實指摘他於2016年7月間,在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發表的「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研究:林智堅勝選的政治社會基礎」碩士論文,是抄襲林智堅於2017年1月間,在同一研究所發表的「三人競選之中槓桿者的政治社會基礎及其影響:以2014新竹市長選舉為例」碩士論文,損害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的加重誹謗罪嫌。

    北檢認為,論文疑雲與林智堅退選桃園市長有關,是否涉及抄襲攸關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陳時奮依據余正煌論文所引用的參考文獻內容,進而以「False Citations」、「造假引述」、「學術詐欺」(Academic Fraud)等詞評論余,是基於相當基礎的事實而為評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台大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固於2022年8月9日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但林的指導教授陳明通也於同年7月23日、同年月30日聲明林未抄襲余的論文,各方立場與說法不一致。陳已表明推論所依據的事實,堪認是合理查證後所為,有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難認主觀上有實質惡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余不服,聲請再議,被高檢署駁回後,猶仍不服,聲請交付審判。北院調閱北檢的不起訴處分書及高檢署的再議駁回處分卷,認理由均已論列詳盡,認事採證並無違背經驗、論理或證據法則,難認陳時奮有何誹謗余正煌名譽的真實惡意。

    北院認為,余正煌聲請交付審判的理由,與聲請再議的內容大致無異,不足以動搖原偵查認定的結果,且無事證可證明陳時奮有誹謗惡意,合議庭評議後,日前駁回余的聲請,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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