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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花12萬竟買到跛腳貓 寵物店判賠

史女購入毛小孩竟是跛腳,橋頭地院認定基因引發,判決寵物店要賠償。(記者鮑建信攝)

史女購入毛小孩竟是跛腳,橋頭地院認定基因引發,判決寵物店要賠償。(記者鮑建信攝)

2024/05/08 06:5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史姓女子花費12萬元購入毛小孩後,卻發現牠跛腳,經送醫檢查竟是先天發育不良,要求寵物店賠償,橋頭地院判決宋姓老闆要賠償6萬元。

史女指出,2023年1月間,她與寵物店宋姓負責人簽約,以12萬元購買公的緬因貓,取名「浴巾」,卻在5月8日發現牠出現跛腳症狀,陸續就醫檢查後,發現貓患有雙側髖關節先天性發育不良合併半脫臼等疾病,要求賠償問診檢查費、手術費等共19萬元。

宋男則說,「浴巾」罹患疾病,應為後天飼養不當造成,並非先天性疾病。又說,出賣時並未保證「浴巾」無先天性疾病,僅能由牠父母的狀況,判斷牠應該是健康的,就算是先天性疾病,依契約規定,史女僅能以5折向他購買另等值幼貓,不能請求減少價金及賠償醫療費用等。

橋頭地院簡易庭調查,認為「浴巾」所罹患疾病,應為基因遺傳所導致的先天性關節疾病,宋辯稱史女後天飼養不當造成,不足採信,並審酌她提出求償款項,認為賠償6萬元比較合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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