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回應與「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會面結果】
目前香港疫情嚴峻,市民收入下降,但劏房租金卻居高不下。在公屋輪候時間不斷延長,上樓遙遙無期的情況下,基層住戶只能屈居於劏房、板間房、天台屋等不適切居所,更要面對業主濫收水電、單位失修等情況。
民間團體過去一直致力爭取重推租務管制,惟政府總以各項理由推搪。特首林鄭月娥雖然於2020年1月14日公佈了十大紓困措施,當中包括委託運輸及房屋局會成立專責小組,研究推行劏房租務管制措施;但民間團體及社福界十分關心租務管制的落實情況,故此成立「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下稱租管陣線)。我們希望向該專責小組提出建議研究方向及相關訴求,以使租務管制得以確切落實。
「租管陣線」在今早8月14日與政府「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進行會面。在會議上,研究工作小組主席梁永祥、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和其他小組成員沒有正面回答劏房租戶提問,我們表示失望及無助至少21萬劏房住戶脱離困境。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居民成員郭先生指出,單位持續嚴重漏水,影響生活,過往因租約沒有清楚列明權責,郭生需要自己用膠紙一層一層補於漏水位置,但問題卻越來越嚴重。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居民成員陳女士居於天台劏房,她表示因屋宇署出指令而遭業主要求清遷,對此十分困擾。「依個天台劏房租5000蚊,近200呎,算有D空間;依度樓下同樣大細劏房就起碼8000、9000先租到。」
現時租金的升幅已達不合理水平。而其中一個造就此情況的原因,就是沒有合理的租務管制。業主和租客的議價能力本來就極不對等。業主作為物業的擁有人,必然是在租務過程中擁有更多資本。若沒有租務管制平衡兩者的議價能力,租客只會在過程中淪為被剝削的一群。事實上,目前香港即使面對疫情等經濟下行因素,劏房租金卻依然居高不下,可見劏房租金現已失衡。
「租管陣線」就是次租管有「三大方案」,將會參考的成員團體中的全港關注劏房平台、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及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的方案,建議在租約、租住權保障及租金管制三大範疇進行規管。規管範圍如下:
雙方必須簽訂合約及「打釐印」
需設立標準租約,合約中需列明依據電力公司及水務局的電費和水費收費,亦需列明維修責任等。
租約年期
續租權
業主需基於私人收購或重建/自住/買賣等原因才可中止租約
落實租務管制,除了法例管制外,還需考慮如何處理租住權保障,包括租約年期、續租權、終止合約的條件等;而執行機制、濫收水電及政策定期檢討等情況。這樣才能全面保障基層住戶的住房權。此舉亦能避免在落實租務管制時,業主巧立其他名目,繼續剝削租客。
目前租戶面對租務糾紛,只能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物業的租務主任進行查詢,而查詢並沒有任何約束力。在目前業主與租客的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只有查詢性質的租務根本無法有效地解決租務糾紛,不少租客因而被迫接受業主的無理要求。租管陣線認為,可透過擴大土地審裁處的職能或增設租務審裁處,以此作為租務管制的執制部門。其職權在於釐定合理租金水平及為租務糾紛提供仲裁,結果亦需具約束力。如雙方拒絕簽訂租約和打釐印,及業主或租客無理單方面解除租約,就需列為刑事罪行等。
設立法定租務委員會,定期做租務合約、租金水平、租務糾紛等作恆常檢討,建議每兩年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討及收集不同持份者意見。有關檢討內容,可供公眾人士查閱及呈交行政長官、立法會和擴大職能後的專屬部門處理;而研究工作小組可參考最低工資委員會的組成,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及不多於12位分別來自租戶、業主、學術界、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正副主席、法律界和政府人士,而租戶和業主代表的比例必須一比一,以平衡雙方利益。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認為,民間團體已爭取落實租管多年,而劏房戶亦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劏房租務管制不能再流於研究。我們希望向該專責小組提出建議以下研究方向及相關訴求,以使租務管制得以落實:
要求儘快落實租務管制,而非表面的研究方向。
要求在租約、租住權保障及租金管制三大範疇進行規管。
建議擴大土地審裁處的職能或增設租務審裁處,釐定合理租金水平和為租務糾紛提供仲裁。
建議設立法定租務委員會作定期檢討,租客業主比例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