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出國6個月以上參加健保及繳納保費權益說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服務-投保與保費-投保與異動-投保身分與資格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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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業務組

健保署與6個分區業務組提供在地化的服務,各縣市共設立7個聯合服務中心及22個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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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設有戶籍,不論住在國內或國外,都應該參加全民健保;如未依法加入健保,將依法強制自合於資格日加保並追繳至多5年保險費。

旅外國人健保相關規範:

1.戶籍遷出國外,2年內返國恢復戶籍,設籍日當天即應加保;2年後返國恢復戶籍,設籍日滿6個月當天起應加保。

2.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可選擇繼續加保或辦理停保。

相關情境範例如下:
1.出國期間小於6個月,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2.出國期間6個月以上未滿2年,可選擇繼續加保(不需申請)及持續繳納保險費,或選擇辦理出國期間停保及暫停繳納保險費,並自返國日起復保及恢復繳納保險費。
3.出國期間2年至4年,返國恢復戶籍後,應自設籍日起加保及繳納保險費。
4.出國期間超過4年,返國恢復戶籍後,應自設籍日+6個月起加保並繳納保險費。

國人出國6個月以上參加健保及繳納保費權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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