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的前身,即是日本人所蓋的「台灣總督府」。

文/陸之駿

有時候我會覺得,中文世界?對「殖民地」這概念的理解,有點問題。

被中國人當成殖民地典型的「租界」,與台灣人從日治五十年認識的「新領地」概念,其實都不是真正意義的殖民。典型的殖民,是大航海時代西、荷、英式的,只建商館掠奪資源,單純為運送物資才蓋鐵路。

中國的被殖民經驗,正所謂毛澤東說的「半殖民半封建」,其實簡單說,就是一種對「租界」的理解。歷史上的青島、上海、香港…是典型,租界的公共行政,諸如警察、消防、都市計畫,都相對先進、管理較佳,甚至比較自由,因此成為失敗政客當寓公流亡地、或被迫害異議份子避風港。

租界外來者佔據「我國」領土,似乎有侵略、剝削意味,卻也代表著「文明」。台灣的被殖民經驗,主要指的是日治五十年,有些論述也延伸為國民黨外來政權。西、荷的殖民較少被議論。

日本統治台灣,比較是「開發新領土」的概念,大致在弭平武裝反抗後,就著手調研、進行基礎公共建設,做好長治久安打算。明治維新後在日本國內不得志的政客,甚至把台灣當成政治理想的實驗場。

「新領地」概念的殖民,除了文明先進,往往也體貼用心,久而久之,似乎變成一家親。除了台灣,滿州國也如此,滿清殖民中國情況也類似。台灣在1930年代「皇民化」,其實和滿漢之間「留髮不留頭」,演變成漢族保皇黨抵死不剪辮,現在中國人仍以旗袍、馬掛為國服、稱唐裝,如出一徹。

但「租界」、「新領地」都不是殖民初衷。

真正的殖民主義,是赤裸裸的掠奪。

典型例子是西班牙、荷蘭在世界各地建立的「商館」。他們只建立一個小小據點(小據點可以用更低的軍事成本維持),儘可能大範圍進行威脅、詐騙「貿易」(其實是不對等交換,用玻璃珠子換有用物資),交換不到的時候,就乾脆搶别人的商船。

他們引進動植物,單純為了國際貿易需求,而不是當地人民吃飽、改善生活。他們有限的建設,只是為了方便物資運往港口送到國外換取利益。他們建立制度(里斯麟、甲必丹、議會…)是為了調停當地爭端、以便有效取得資源或抽稅。

局部性的「租界」與「新領地」肯定不符合以上定義的殖民主義。

使用中文的中國與台灣所認知的殖民,卻恰恰正是租界與新領地。基於這樣的「誤解」,在使用「殖民」這概念進行歷史詮釋時,是必須格外小心謹慎的。

台灣除了較少討論的西、荷甚至鄭氏時期(鄭氏反而是很典型的殖民)很明確是掠奪殖民,清(沈葆楨以前)之防亂、晚清、日治、國民黨統治,其實都不算掠奪殖民,頂多算是一種殖民的變體。

至於中國,如果不精確的重新認識什麼是真正的殖民?一帶一路中國給許多國家建設「恩惠」,一不小心就會變成「商館式的資源掠奪」,反而引起全球反中浪潮。

(本文經專欄作者陸之駿授權刊登,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首圖來源:gt_13140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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