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保險】準媽媽留意 孕婦保險保與不保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財富管理 - 保險 - D181020

【孕婦保險】準媽媽留意 孕婦保險保與不保

保險

發布時間: 2018/10/20 13:42

最後更新: 2018/11/07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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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準媽媽和寶寶的健康,近年有保險公司推出孕婦保險,不少準父母「唔怕一萬,最怕萬一」都會買個保障。以往未有針對性的孕婦保險推出,一般只在基本計劃內加入女性額外保障計劃。而現時市面上的孕婦保險,則讓準父母更為安心。

在未有孕婦保險面世前,以往保險公司一一般只在基本計劃內加入女性額外保障計劃,以保障婦女於懷孕期間出現的併發症、胎兒或初生嬰兒夭折,以及嬰兒患先天性異常疾病等。生效期一般為投保後的10個月後或第二年,不過懷孕未必在計劃之內,要提早一年購買保險始終不方便。而目前市面上的孕婦保險,特別照顧孕婦可能出現懷孕併發症、需接受手術的風險,以至初生嬰兒要做手術都可受保。

【承保資格】

承保資格一般為18至45歲,懷孕7周至36周都可以投保,有些保險公司更強調毋須驗身,不用孕婦頂着大肚左驗右驗,投保的確方便。沒有了「等候期」的顧慮,相信可以即時紓緩孕期時的精神緊張,安心迎接寶寶的來臨。保費因人而異,須向保險代理了解。

【賠償範圍主要分兩大類】

1)「準母親產前產後的保障」包括懷孕併發症,住院現金保險,甚至身故保險賠償,例如懷孕第三期胎死腹中、妊娠急性脂肪肝、妊娠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入住深切治療部、因醫療情況引起之合法人工流產等等。

2)「新生兒的保障」包括腦積水、顎裂、嚴重初生期黃疸、因早產而入住深切治療部、即時接受新生兒保育箱護理等等。即使投保時已知是雙胞胎甚至多胞胎,生產後每個新生兒都有獨立的保障。如在分娩過程中,因香港或澳門的醫生或醫院疏忽直接導致準母親身故或永久完全傷殘,或導致新生兒身故,保險公司將會支付一筆賠償金額作為恩恤。

【不保事項】

不保事項這是每位準媽媽在投保前必須細閱的部分。常見不保事項有人工受孕懷孕、任何受保前已存在的情況、自願終止懷孕、美容手術等。要謹記所有保險都有一定的「盲點」,並不是一件萬能的產品, 要小心細閱條款及細則,必要時請向保險代理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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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劉啟明 中原金融集團營業董事、認可財務策劃師(CFP)

欄名 : 保險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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