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進人民幣對相關國家貨幣直接交易,支持境外國家和地區發展當地人民幣外彙市場 - 新浪香港

央行:推進人民幣對相關國家貨幣直接交易,支持境外國家和地區發展當地人民幣外彙市場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遵循“尊重市場順應需求、循序漸進風險可控”原則,以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導向,堅持市場驅動、互利共贏,統籌好發展和安全,不斷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制度安排和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金融市場雙向開放,為境內外主體持有、使用人民幣營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環境。人民幣的跨境支付、投融資、儲備等國際貨幣功能穩步增強。

一、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進一步增強,人民幣國際使用取得積極進展

一是完善人民幣國際使用政策支持體系,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提升。近年來,經營主體在跨境貿易投資中使用人民幣的需求不斷增長。中國人民銀行聚焦貿易投資便利化,先後出台穩外貿穩外資、新型離岸貿易、外貿新業態業務、境外貸款及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等跨境人民幣支持政策。指導商業銀行簡化業務辦理流程、提供優質跨境人民幣金融服務。2023年1-9月,我國銀行代客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為39萬億元,同比增長23%,其中貨物貿易人民幣跨境收付金額占同期貨物貿易本外幣跨境收付金額的比重為24.4%,同比上升6.9個百分點,為近年來最高水平。

二是深化金融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人民幣投融資功能逐步增強。滬深港通、基金互認、債券通、滬倫通、跨境理財通等互聯互通渠道相繼開通並優化,合格投資者管理政策框架不斷完善,境外主體發行熊貓債更加便利,我國股票、債券先後被納入主要國際指數,人民幣投融資環境持續改善。2023年9月末,境外機構持有境內股票、債券等人民幣金融資產規模合計9.3萬億元。2023年9月,人民幣在全球貿易融資中的占比為5.8%,排名升至第二位。

三是順應國際儲備資產多元化需求,人民幣儲備貨幣功能提升。目前已有80多個境外央行或貨幣當局將人民幣納入外彙儲備。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數據,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人民幣儲備規模占比為2.45%,較2016年人民幣剛加入SDR時提升1.38個百分點。2022年5月,IMF將人民幣在SDR中的權重由10.92%上調至12.28%,排名第三。

四是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健康發展,離岸人民幣交易更加活躍。2022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與香港金管局將貨幣互換協議升級為常備互換安排並擴大互換規模,為離岸市場提供更加穩定的流動性支持。離岸人民幣產品及機制創新不斷湧現。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股票可以使用人民幣分紅派息,“港幣-人民幣雙櫃檯模式”、內地與香港利率互換市場互聯互通合作業務相繼啟動。人民幣外彙交易更趨活躍,2022年國際清算銀行(BIS)調查顯示,近三年來人民幣外彙交易在全球市場的份額由4.3%增長至7%,排名由第八位上升至第五位,成為上升速度最快的貨幣。

五是夯實人民幣國際化基礎設施,人民幣全球清算服務網絡更加高效、便捷。目前已在29個國家和地區授權31家人民幣清算行,覆蓋全球主要國際金融中心。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服務區域擴大、服務水平提升。截至2023年9月末,CIPS共有直接參與者102家,間接參與者1377家,業務範圍覆蓋全球182個國家和地區的4344家法人銀行機構。 

六是積極推進本幣互換和本幣結算,雙邊貨幣合作更加深化。目前,中國人民銀行與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簽署的有效雙邊本幣互換協議共29份,在便利雙邊貿易投資、維護地區金融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中印尼本幣結算合作框架(LCS)正式啟動,傳遞出央行間加強合作、推動本幣使用的積極信號。人民幣在周邊、“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和地區使用較快增長。2023年1-9月,我國與周邊、“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和地區貨物貿易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量同比增速分別達56%和66%。

在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便利化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注重統籌市場發展和風險防範。加強事中、事後管理,建立健全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分析、預警體系。壓實銀行防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第一線的職責,注重完善銀行自律機制建設,提升金融機構的合規意識和合規能力。近年來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彙市場“宏觀審慎管理+微觀審慎監管”框架逐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工具箱不斷豐富,有效防範了跨境資金流動風險。

二、順勢而為,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作出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部署。當前國際貨幣體系多元化步伐加快,經營主體對人民幣使用的內生需求增加,同時國際環境亦複雜多變。人民幣國際化要順勢而為,繼續堅持市場驅動、互利共贏的原則,更加註重提高質量和水平,聚焦貿易投資便利化,不斷優化人民幣跨境投融資、交易結算等基礎性制度安排,增強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能力,為經濟主體提供多元化的幣種選擇,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使用。同時,堅持穩中求進,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開放條件下的風險防範水平,築牢“防波堤”,保障人民幣國際化在守住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穩步推進。

一是便利經營主體在對外貿易投資中更多使用人民幣。繼續做好制度設計、政策支持和市場培育,加強本外幣協同,完善人民幣跨境使用基礎設施建設,使人民幣能用、好用。有序推進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圍繞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粵港澳大灣區及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推動人民幣跨境投融資業務創新,優化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試點規則,建成海南自貿港、橫琴合作區資金“電子圍網”。

二是穩妥有序推進金融市場全面制度型開放。進一步提高我國金融市場開放和準入程度,提高人民幣金融資產的流動性,豐富風險對衝工具,提高外彙交易操作便利性,更好滿足全球人民幣資產投資者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需求。支持更多境外央行、國際開發機構、跨國企業集團等在境內發行熊貓債。

三是繼續穩步推進央行間雙邊本幣互換和本幣結算合作。發揮好貨幣互換對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和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作用,加強與周邊和東盟國家本幣結算(LCS)合作。推進人民幣對相關國家貨幣直接交易,支持境外國家和地區發展當地人民幣外彙市場。

四是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健康發展。完善離岸市場人民幣流動性供給機制,激發市場主體創新發展離岸人民幣市場產品和服務的動力。豐富離岸人民幣風險管理工具,滿足國際投資者風險管理需要。優化人民幣清算行佈局,加強對清算行的政策支持,發揮好清算行培育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積極作用。

五是加強跨境人民幣業務監管。強化事中事後監測和非現場檢查能力建設,加強現場檢查工作。進一步完善跨境資金流動評估預警體系,健全本外幣一體化的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框架,豐富宏觀審慎管理工具箱,加強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監管間的配合,提升開放條件下跨境資金流動的管理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守好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原題為《穩慎紮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