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 - 自動駕駛車輛測試
自動駕駛車輛測試

自動駕駛車輛技術具有排除人為失誤,從而提升道路安全,以及更有效使用有限的道路空間等顯著優勢。有關技術近年發展迅速,世界各地正進行不同的路面測試。為籌劃有關技術在香港發展,政府於2017年12月公布《香港智慧城市藍圖》,其中一項「智慧出行」措施便是促進自動駕駛車輛進行測試。運輸署在2019年7月公布《 香 港 智 慧 出 行 路 線 圖 》,為邁向實現在公共道路進行自動駕駛車輛測試訂下願景。

自2017年起,為便利業界進行自動駕駛車輛測試,運輸署根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 例 》(第 374E 章)審批每項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發出「車輛行駛許可證」,並按個別情況訂立特定許可證條件。近年自動駕駛車輛的發展日新月異,藉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以車輛行駛許可證容許測試的自動駕駛車輛做法有所局限。

為配合不斷發展的自動駕駛車輛技術,並配合自動駕駛車輛作為一種新型交通工具的出現,同時確保公眾安全,香港已引入新的規管制度,讓自動駕駛車輛在香港道路上進行更廣泛和更靈活的測試。運輸及物流局和運輸署分別於2023年5月及2024年1月完成《2023 年道路交通(修訂) (自動駕駛車輛)條例》及《道路交通(自動駕駛車輛)規例》 (第374AA章) 的修訂及立法工作。新的自動駕駛車輛規管框架已於2024年3月1日實施。

運輸署亦同時發布了《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及先導使用實務守則》,列明測試和使用自動駕駛車輛的詳細技術、安全和操作要求,以促進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及先導使用。

新的規管制度為自動駕駛車輛的研究、測試和評估提供了靈活性,從而為香港未來更廣泛地使用自動駕駛車輛鋪路。 舉例來說,香港機場管理局的無人駕駛運輸系統「航天走廊」的測試及先導使用。 該系統將連接航天城與香港口岸人工島以提供載客服務,並將於未來擴展至東涌市中心。

香港的自動駕駛車輛
在香港測試的自動駕駛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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