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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當初是如何知道「酒精熱漲冷縮的體積變化正比於周遭的溫度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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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勞棣 (留言貢獻)

如題,謝謝。

Alien Waletti (留言貢獻)

請問同質量酒精在不同溫度體積會差很大嗎?酒精的沸點不是78度C嗎,那麼酒精式溫度計如何顯示超過百度?

克勞棣 (留言貢獻)

閣下的前一個問題,正是我開題想問的,所以我也不知道。


後一個問題,由於我從未見過刻度超過50度C的酒精式溫度計,所以這個問題有點杞人憂天,可以不必去思考它,也許酒精式溫度計本來就無法顯示超過百度?

Alien Waletti (留言貢獻)

那麼酒精在超過78度的環境下如湯藥、壅仔雞這類的,是否就不可能以液態方式存在?氣態應就分解成水和二氧化碳了,又為何還有酒味呢?

克勞棣 (留言貢獻)

因為湯藥、壅仔雞裡面的酒精不會一瞬間同時到達沸點、全部沸騰掉啊!上方的酒精到達沸點沸騰了,下方的酒精還沒到達沸點,就以液態留在裡面,自然有酒味囉!

順便說一下,沸騰是物理變化,不是化學變化,所以沸騰的酒精它還是酒精,不會變成水和二氧化碳,「燃燒後的酒精」才會變吧!

Alien Waletti (留言貢獻)

歐歐!原來酒精高溫不會分解..筆記ing

Xukl (留言貢獻)

不,起初人类对温度是没有直接定量感受的,所以您问题里的因果关系反了。我认为的经过是:起初人们对于温度只有相对冷热的感知,后来发现,一定量的某物质(水、酒精、汞,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在热的时候体积会大,于是把体积的增量等分,发明了定量的温标。后来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能从微观层面对温度进行解释,便发明了兼容酒精温标、汞温标的理想气体温标。

克勞棣 (留言貢獻)

我想閣下誤會我的重點了,我的重點是「正比」,「越熱體積越大」並不代表兩者成正比,兩者若不成正比,如何能把体积的增量「等分」,发明了「定量」的温标呢?您如何確定把體積的增量等分後,溫度也被您等分了呢?

在第一象限中也是x越大,y就越大,而且當x不太大的時候,圖形看似直線,可是x與y畢竟不是正比關係(因為它的圖形是曲線)。一定要是直線,才能說「成正比」吧?

Xukl (留言貢獻)

不,我没误会哦。我是说,之所以是“正比”,是因为温度的定义就是正比。您如果问,“为什么爷爷是爸爸的爸爸”,我也只能回答您这就是“爷爷”的定义。

人本身不能量化地感知温度。例如,给您一杯水,告诉您这水的温度只可能是20.5℃或19.5℃,您应该无法只凭人体感觉来得出准确的答案。所以人们人为地定义了温度的量化标准,有了标准后人们就可以制作温度计,就可以用温度计测量出,这杯水的温度到底是20.5℃或19.5℃。您可以参看溫度標準定义。事实上,温度除了大小比较是有意义的,其它操作,例如加和、作差,并没有直接的意义。人们当初选择了“正比”应该是为了简单,但您如果乐意,创造一个只满足单调性不满足线性性的“温度”标准完全可以,但这个新标准不能带来便利,也不会被人采纳。

Dalistationery (留言貢獻)

克勞棣閣下的意思是否「人類當初是如何知道酒精熱漲冷縮的體積變化正比於周遭的熱能變化」?

克勞棣 (留言貢獻)

應該可以這麼說。我的疑惑來自於酒精溫度計或水銀溫度計是根據什麼原理發明的,想來想去似乎都是循環定義:總不能拿一支酒精溫度計去量一杯酒精在110毫升、120毫升、130毫升、140毫升......時的溫度分別是多少吧?

Xukl (留言貢獻)

那可能确实是我误解了。如果是您所说的“循环定义”问题,那确实是公理性质的。这个是依靠热力学中的热力学第零定律:110毫升的酒精和120毫升酒精都与环境中气体热平衡,那么,测温用的酒精温度计与110毫升的酒精热平衡,必然意味着温度计与120毫升的酒精热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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