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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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制(英語:unitary state)是一種國家結構形式,指中央政府擁有對整個領土的絕對主權並且集中所有政治權力,與聯邦制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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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體基本形式(英語:List of forms of govern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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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基礎(英語:French and Raven's bases of pow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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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思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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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結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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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單一制國家的中央政府仍會將權力下放,進行地方分權,成立不同級別的行政區域及地方政府,來協助管理具體地區事務。惟獨,地方政府所擁有的權力都來自中央政府所「借」出的授權,而中央政府可隨時收回權力,並廢除或成立新的行政區域。基於單一制國家中,只有一部法律與制度得到廣泛承認,使其具備統一的現行憲法以及統一的法律體系,國家具有統一的立法、行政、司法系統,國民具有統一的國籍身份。
根據對權力的集中程度,有人亦將單一制分為中央集權型和非中央集權型(地方分權)。中世紀末期(約1550年代),歐洲的大多數國家(除了神聖羅馬帝國等)都是中央集權型國家,地方政府的權力受到中央政府的嚴密控制。現代單一制國家則趨向非中央集權型式,中央政府掌握軍事、外交等全國統一性政務,而地方政府在行政上享有較大的自主權[1],有少數國家變得相當類似聯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