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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娃娃機集字換iPhone 涉賭博違法

圖為iPhone13系列手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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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袁世鋼台灣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雇用胡女經營選物販賣機台,以盲盒集字的方式供不特定人夾取,若集滿「I、p、h、o、n、e」共6個英文字母,可兌換Iphone手機一台。但檢方認為,該機台決定輸贏的方式有不確定性,涉嫌與人賭博;新北地院認定,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雇用胡女擔任員工,並自2022年4月7日起指示胡女以每月2,500元的代價租用選物販賣機,在機台上張貼「娃娃機全新活動」、「集滿Iphone六個字,即可兌換Iphone13」、「除了保證有Iphone13還有機會獲得Switch、Airpods3、Airpods、外送美食、正版公仔」等字樣,並於機台內放置眾多裝有一張字卡的紙盒,供不特定人投幣把玩。

檢方調查,消費者投入新台幣10元後,依熟練度及技術操縱搖桿夾取紙盒,如紙盒且且順利掉入出貨口即取得該紙盒,若收集到「I、p、h、o、n、e」全部6種英文字卡,即可向台主兌換Iphone手機,或依字卡上點數多寡兌換不同獎品,而消費者投入機台的金錢皆規台主所有,以此不確定性方式決定輸贏,涉嫌與不特定人賭博財物牟利。

新北地院審酌,依經濟部函釋,選物販賣機「提供商品的內容須明確,且內容及價值不得有不確定性」,而本案消費者投入錢幣夾紙盒前,無法從外觀得知商品為何,要夾起紙盒打開後才能知道可否兌換商品,並非靠技巧或個人選擇選取商品,完全取決於機率及不確定性,不符函釋與對價取物原則。

法官認為,胡女等人明知未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竟將選物販賣機台設定為以不確定性方式決定輸贏,作為賭博使用,判處胡女拘役20日、緩刑2年;張男部分另行審結。◇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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