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依內政部頒定的「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屋頂漏水修繕經費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萬元,就必須經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定,即一般俗稱的社區會議,決議通過後,才能動工;反之,如果修繕金額未超過10萬元,則直接由社區管委會決定即可。
此外,劉韋德指出,依《民法》規定,若買方王先生在交屋5年內發現漏水、在6個月內通知賣方,並經鑑定為交屋前就存在的瑕疵,買方王先生可向賣方主張瑕疵擔保之責任,要求賣方協助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