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號手藏爆炸品及武器囚4年半 官批控方案情不足降被告罪責 (17:54) - 20240510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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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號手藏爆炸品及武器囚4年半 官批控方案情不足降被告罪責 (17:54)

警方前年據情報搜查紅磡一個迷你倉,檢獲低爆炸性炸藥、火箭、數把刀斧等。當時租用該倉的香港小交響樂團小號手早前承認各一項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還押至今日(10日)於區院被判監禁4年半。法官謝沈智慧另指,控方沒將在該倉內搜出的示威裝備列入案情,而該些裝備本應有助推論案件涉大型集會,乃至推論該倉是「迷你軍火庫」,故控方作為嚴重降低被告的罪責。

被告文曦(現33歲)為小號演奏家。謝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提及文自幼家貧,但富音樂才華,在香港演藝學院修畢音樂課程後,獲獎學金赴美國新英格蘭音樂學院進修,返港後在本地一樂團任小號手。

謝官續指,涉案化學物品可被製成9千克土製炸藥或1.5千克黑火藥,少量炸藥放置在容器內引爆,可將容器炸成碎片,如果炸藥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必定禍及無辜,故此刑罰須阻嚇他人效仿。針對被告個人背景,謝官指被告案發時已年屆30歲,雖前途光明,卻選擇違法自毁前程;被告在求情信對於犯案原因及目的隻字不提,令人覺得他只是後悔其罪行被揭發。

謝官遂認為被告除了認罪以外,別無其他減刑理由,考慮涉及可觀數量的炸藥與武器後,判處被告就兩罪入獄4年半。謝官在宣判後指,警方亦在該倉內搜出不少濾芯、防毒口罩、頭盔與護脛等常見示威裝備,但控方沒將該些物品列入案情考慮。謝官批評控方作為令法庭無法作出相關推論,嚴重降低被告的罪責,故法庭會將判辭交予律政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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