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京虐童案件?

本人原本对此并无过多关注,一方面可能还未结婚生子,可能无法完全体会到已经作为父母的网友们的气愤,一方面也认为被告人确实可恨,法院一定要重判!但今天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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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知乎上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度还不太高。国庆期间,大公网的编辑邀请我就这个事件对孩子的心理创伤进行了分析,现将该文转载过来:

9 月 30 号,南京虐童案中的养母李征琴被浦口法院一审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从四月份男童被虐在网上曝光,到李征琴的不批捕判决、生父母状告发帖网友,整个事件的起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后续的报道中,李征琴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虐待”孩子,只是因为孩子撒谎,因此一时气急所以下手过重。男童小虎的生父母桂师傅夫妻宣称孩子皮肤特殊,才导致身上留下那么恐怖的伤痕,小虎自己也表示“不怪妈妈,是自己撒谎在先”。

暴力之殇到底“伤”在何处?

整件事情多少有些扑朔迷离,真相如何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然则无论真相如何,年仅 9 岁的小虎已然是事件中最大最无辜的受害者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对于这件事情如此关注,是因为孩子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获得社会、法律的保护。作为心理学者,我认为在这次事件当中,小虎起码有三个方面的创伤值得注意:

第一个是生理创伤(Physical trauma):无论是否是皮肤“特殊”,男童背部密密麻麻的伤痕是令人震惊的。经医生鉴定,小虎身上的打伤可以被判定为一级轻伤的程度,这个程度的伤势,甚至有可能影响到一些身体机能。

生理创伤只能依靠时间去痊愈,但或许会留下一些疤痕。这些疤痕是否会给小虎留下心理阴影还未可知,但是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应该时刻关注到这点。配套的一些舒缓疼痛的训练和治疗,对孩子的康复速度会有一定的提高。

第二个是心理创伤(Psychological trauma):相比生理创伤,心理创伤更加令人担忧。尤其在这次的事件当中,小虎作为养子,被亲生母亲转让给自己的表姐妹,已经促成了第一层伤害。其后被养母打骂,也会加深心理的创伤。最后这次事件的曝光,孩子在学校里可能会因为网络上的舆论而被同学们当成焦点,造成第三层创伤。

心理创伤最需要的就是及时的心理治疗,在这方面南京的心理学家们已经在第一时间组成专家团队对孩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帮助孩子理解,并且彻底解释事情的缘由,不能让孩子认为这些是自己的错,自己被打是应该的。因为这样会合理化打骂,让孩子更加困惑,以后也有可能认同暴力,甚至用暴力控制他人。

另外,在事件发生后,男童立马被送回生父母家庭里,效果不一定很好,男童可能会不接受亲生父母。从目前的报道来看,小虎还是想回到养母李征琴家中,而亲生父母依然有将他留在南京的意愿。很大程度上,双方其实都没有认同对方,而如果把孩子粗暴地留在亲生父母身边,他可能会把他们和自己的遭遇直接联系到一起,对于双方的关系并不有利。

同时,舆论也会让孩子的遭遇和负面情绪放大,而且就算孩子自己长大后淡忘这件事,这些事件也会被记录下来,永远提醒他。所以我们需要控制舆论,以及在第一步时就保护遇难者家庭的隐私。

第三个是体制创伤(Organisational trauma):这次事件当中李征琴对小虎的领养关系涉嫌非法(还在调查中),而我们可以看到,因为男童的养母和生母为表姐妹关系,“过继”这种武断的民间做法依然存在。

首先,因为是亲戚,所以过继过去会对孩子好的想法很可能会害了孩子。其次,领养孩子的程序不止需要考虑对方的家庭环境,应该更加严格。比如这次事件里的养父母都属于社会认识中的高知人群,一个记者,一个律师,但我们需要明白高知人群并不必然代表他们就会是慈爱、合格的养父母。

而最可怕的在于,在我们国家,由于传统的“棍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等老旧思想,相当一部分人都不认为打孩子有错误。尤其是父母打孩子,更是天经地义,一切都是为了孩子好。因此即使眼见这样的事情发生,只会视而不见,习以为常,根本意识不到,这种对孩子的暴力侵犯,已经构成了虐童,是一种犯罪行为。

这次事件当中最幸运的事情,就是小虎的老师细心地发现了小虎的异常,这才将事情曝光出来。我们无法想象,如果这件事情没被发现,小虎的成长之路会经受多少的打骂?而在我们国家,到底还有多少像小虎这样的孩子?我们不得而知。

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社会,才应该更加注重儿童的安全问题,只有更多的关注,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的政府也应该更多地给予相关儿童心理研究机构以扶持和帮助,这样才能给儿童更加周全的保护,在儿童受到伤害时,更及时地为儿童的心理健康进行疏导。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南京虐童这样的事件就会越来越少。


原文链接:南京“虐童案”之殇 伤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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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心理学实验吧。心理学家哈洛曾经做过一个非常有名的实验,叫铁娘子实验。也就是给刚出生的小猴子做了一个有奶瓶的钢铁妈妈,小猴子非常依赖自己的钢铁妈妈,即使这些钢铁做的猴子会突然发出怪声,喷射出钉子和气流,小猴子依然会紧紧的抱住铁制母猴。

儿童也是一样,小时候,他们即使被虐待,也依然会非常依恋自己的母亲。所以小孩在派出所内一直哭喊妈妈,并不能认为是母子关系良好的证明,不过是证明了孩子都需要母爱。

此外,比虐待更可怕的伤害其实是抛弃。这个孩子已经被抛弃过一次了。强制把他再判给生母是再一次的伤害,这个孩子现在需要的是心理疏导和帮助。

教育孩子是个大课题,一个回答是没办法说完的,从这件事来说,我认为养母并不是在教育孩子,而只是在发泄自己的愤怒,这两者之间是有明显界限的。

这个案子另一个争议点是判完了,孩子怎么办。这样下去,家长都不敢管孩子了。ok,反过来假设一下,不判,那么是不是家长会觉得怎么打孩子都无所谓?反正如果判了我,孩子也无处可去。现在要做的是帮助孩子,如果没有条件,敦促社会创造条件,而不是原谅犯罪者。

补充一下,有朋友觉得自己小时候被打了,改正错误了,所以打孩子是正确的。这恰恰证明了打孩子有多么不正确--这位改正错误的朋友,如果你的小孩犯了错误,你是不是也会毫不犹豫的打他,因为你觉得打孩子是正确的。

暴力是会一代一代传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