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林森店大火奪6命!董座練台生一審無罪 電梯包商判3年徒刑 | 社會 | NOWnews今日新聞

錢櫃林森店大火奪6命!董座練台生一審無罪 電梯包商判3年徒刑

▲台北市錢櫃KTV林森店大火案,造成6死67傷慘劇,全案經由台北地院審理3年多,今(15)日練台生被控過失致死部分獲判無罪,包商王聖傑判刑3年。(圖/記者林柏年攝, 2020.4.26)
▲台北市錢櫃KTV林森店大火案,造成6死67傷慘劇,全案經由台北地院審理3年多,今(15)日練台生被控過失致死部分獲判無罪,包商王聖傑判刑3年。(圖/記者林柏年攝, 2020.4.26)

記者孫唯容/綜合報導

2020年台北市錢櫃KTV林森店大火案,造成6死67傷慘劇,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消防法、刑法過失致死等罪,起訴錢櫃負責人練台生、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工程師黃思銘等7人,以及水平測量儀充電爆炸釀禍的電梯包商王聖傑;全案經由台北地院審理3年多,今(15)日練台生被控過失致死部分獲判無罪,王聖傑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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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被告,林森店經理翁珮雯則被判刑1年2月、工程師黃思銘判刑2年、副店長張惠純判刑1年,皆緩刑4年;襄理陳思宏部分無罪,部分公訴不受理;林森店防火管理人謝勇奎也是部分無罪,部分公訴不受理。承租大樓的迪廣公司,依違反職業安全法判處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發經過,2020年4月26日,經營林森店的錢櫃子公司迪廣公司,斥資近4000萬元在大樓內增設2部貫通地下2樓到地上10樓的電梯,包商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當天上午9點多,將1台雷射水平儀放在店內4樓角落儲藏室充電,結果引發火勢,加上店內消防設備未起作用,自動撒水設備、火警受信警示、排煙閘門等都沒有啟動,加上施工區內天花板都拆除,導致火勢、濃煙擴散到其他樓層和走道。

店內幹部、服務生也沒及時察覺疏散顧客,錢櫃內頓時陷入一片混亂,有人攀在外牆求援,所幸部分人聞到臭味驚覺失火,設法自救,或被好心人拍打包廂大門提醒,逃過一劫,不過事故仍慘釀6死67傷悲劇,成為北市少見重大公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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