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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放冰箱就「安全」了?這NG觀念讓營養師直搖頭…冰箱保存食物4原則:冷凍要調到這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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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5月07日09:43 • 發布於 05月07日09:43

作者 : 郭美懿

圖片 : shutterstock(示意圖非當事人)

近期食安事件頻傳,除了外食要注意,在家也要慎防食物保存不當或NG衛生習慣。尤其是許多民眾以為食物只要擺進冰箱就安全了,其實冰箱的功能僅是延長食物的保存期限,並不具有殺菌功能。對此,營養師特別提供冰箱保存食物的4個小秘訣,提醒民眾正確的食物調理和保存觀念。

每年5~10月是食物中毒的高峰期,常見的食物中毒原因包括:食品未適當保存、生食和熟食交叉污染、食品加熱不足、食品調理器具未清潔乾淨、調製後食品放置時間過長、烹飪人員衛生習慣不佳,以及水源受到污染等7大類。

亞東醫院營養師張庭瑜指出,民眾在家調理食品時,一定要遵守食藥署提出的「五要原則」:

1、「要」洗手

2、「要」新鮮

3、「要」生熟食分開

4、「要」澈底加熱

5「要」注意保存溫度

在處理食材方面,不僅要確保食材新鮮,也要注意用水的清潔程度;將生鮮食材帶回家後應儘速放入冰箱冷藏,同時準備多組砧板和刀具等器具,以避免生食與熟食交叉污染。在調理食品前,務必洗淨雙手,若有傷口應先進行包紮並戴上手套。

至於食物保存,7~60℃間是細菌迅速繁殖的危險溫度帶,因此在加熱時應確保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以上,低溫儲存時應保持低於7℃,烹調後的食品溫度應保持在60℃以上。

張庭瑜說,食品不宜在室溫下存放過久,烹調後應盡快食用完畢,如果未食用完的食物,也應盡快放入冰箱冷藏,並在食用前進行完全復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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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民眾認為,「只要將沒吃完的食物全部放進冰箱就安全了」,但其實冰箱的功能僅是延長食物的保存期限,並不具有殺菌功能,所以將食物放到過期壞掉都是常見的事。

對此,張庭瑜也提出4個冰箱保存食物的小秘訣:

●冰箱只放6-7分滿

冰箱內物品要有間隔,存放食品避免遮擋出風口、放置空間不超過7分滿,冷氣才能有效循環,以利食材確實冷卻。

●生熟食品分區放置,並標示有效或購買日期

冰箱內的食物應妥善密封,並按照生熟食品分區存放,可減少交叉污染的風險;標示有效期或購買日期,保持先進先出的原則,以確保食物的新鮮度。

●定期確認冰箱溫度

確保冷藏室的溫度維持在攝氏0~7度,冷凍室的溫度則維持在攝氏零下18度以下。

●未吃完的熟食應盡速冷藏

避免將食物「放涼後再放入冰箱冷藏」,容易讓食物降至危險的溫度帶(7~60℃),造成細菌滋生。建議將熟食降溫至約60℃(微熱但不燙的溫度)後,即可放入冰箱冷藏。若製備的份量太多難以一次食用完畢,建議分裝後冷凍,並只將需要的份量進行復熱,避免重複加熱再冷凍。

最後,張庭瑜提醒,請民眾務必牢記上述各項要點並注意食物的「五要原則」,在享受美食的同時,才能吃得安心又健康。若家中有腸胃道症狀或受到諾羅病毒感染的家人,應避免調理食物,免造成家中病毒性腸胃炎的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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