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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原行政长官
曾荫权,1944年10月生于香港。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三任行政长官。
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工作范围主要涉及财政、贸易等。1997年7月1日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2001年5月任政务司司长。2005年3月12日,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2005年6月,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补选中当选,并获国务院任命,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2007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曾荫权曾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2年获香港特区大紫荆勋章。
2017年,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判处入狱20个月,后减刑至12个月,2019年1月15日刑满出狱 [1]。2019年6月26日,香港终审法院判决曾荫权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定罪”获撤销。 [2]
中文名
曾荫权
国    籍
中国
籍    贯
广东南海
出生日期
1944年10月 [3]
毕业院校
香港华仁书院美国哈佛大学
主要成就
香港特区大紫荆勋章 [3]
出生地
香港 [3]
妻    子
曾鲍笑薇 [3]

人物履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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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香港华仁书院预科毕业。
1981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公共行政硕士学位。
1967年加入港英政府,先后出任多个重要职位,工作范围主要涉及财政、贸易等。
1997年7月1日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位财政司司长。
2001年5月任政务司司长。
2005年3月12日,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以政务司司长身份出任署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2005年6月,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补选中当选,并获国务院任命,任期至2007年6月30日。
2007年3月25日,在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
2007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90号令,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3]
2012年2月,曾荫权因为接受超级富豪的款待涉嫌贪污而被香港廉政公署正式立案调查,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因为贪污而被廉政公署调查的行政长官。
2012年2月28日,曾荫权被香港立法会弹劾,成为香港历史上第一个遭到立法会弹劾的现任特首,因为曾荫权租住黄楚标的物业,却在行政会议审批数码广播牌照时未有申报,涉利益冲突,属严重渎职。
2012年7月1日,卸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2017年2月22日,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0个月。 [7]

家庭情况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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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曾鲍笑薇,育有二子 [3]

所获荣誉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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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获英国颁授爵级司令勋章KBE。
曾荫权曾获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理工大学名誉博士学位 [3]
2002年获香港特区大紫荆勋章 [3]

争议事件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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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2012年2月20日,有媒体报道曾荫权伉俪出席澳门新濠天地励盈会的春茗,同场包括华人置业集团主席刘銮雄等,曾荫权一行人在中途离场,留下一张空桌。随后报道指曾荫权与澳门人士有来往,及乘坐豪华游艇Cross Har-bour号,而艇主是西区海底隧道股东张松桥。
曾荫权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表示退休后会定居深圳。随后有调查报道指出,曾荫权准备在2012年7月离任后,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东海花园租住顶层的单位定居,该单位的业主是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的股东黄楚标。随后,曾荫权又被媒体揭发乘坐富商的私人飞机前往泰国普吉和日本,曾荫权表示他已经为这些行程缴付相当于商务客舱的机票费用。
立案调查
2012年2月28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布,决定立案调查行政长官曾荫权有没有触犯“防贿条例”或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并会先派员收集证据,不排除有需要时要求涉案人,如特首及相关富豪向廉署提供材料。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对特首负责,调查特首对于廉政公署是38年来“破天荒”。
郑重道歉
作为首位在任内被廉署调查的特首,曾荫权选择向公众道歉。2012年3月1日,曾荫权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曾荫权一开始就花了15分钟就围绕他的各种指控解释,并向公众道歉。曾荫权说:“我承认忽视了时代转变后公众期望也跟着改变,对公职人员有更高的要求。一连串事件已经使公众传媒舆论、各位议员以及公务员同事感到忧虑,也动摇了市民对香港制度的信心。我为此郑重向公众致歉。”
调查完成
2015年1月,廉政公署历时3年调查,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指接受富豪款待(乘搭私人飞机及游艇外游)、接受红酒等礼物、在深圳租住商人豪宅,涉嫌利益输送的事件。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表示,廉署已经完成调查前特首曾荫权涉及的刑事案件,稍后会作出是否检控的决定。
被起诉
2015年10月5日,前特首曾荫权因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涉嫌违反普通法(两项指控涉及曾荫权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未能就自己两个利益事项及时申报和披露)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下午二时半再到东区裁判法庭提堂应讯。当法庭宣读两项控罪时,曾荫权均以英语回答「我明白」,案件押后至11月13日再讯,曾荫权获准以现金十万元保释外出。曾荫权在庭上及离开法庭后均神情紧张木无表情。
2015年12月18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做出裁定,将有关前任特首曾荫权被控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转呈香港高等法院。
曾荫权的两项控罪包括在2010年底至2012年初任特首期间,会同行政会议批准“雄涛广播”三项申请,但没有申报他本人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存在有租赁某物业的商议。另一项控罪则指控曾荫权彼时建议提名向建筑师何周礼授勋,但没有披露何周礼同时受聘负责他所租赁上述物业的室内设计。这类公职人员牵涉利益纠葛但未申报的情况,在香港便有可能触犯法律。
受理廉政公署指控曾荫权一案的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除了将案件转呈高院,还在批准曾荫权继续保释的同时,为保释加上两个条件,包括曾荫权须出席审前复核以及更改地址需要通知廉政公署。控方透露会传召26名证人,包括现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前任政务司司长唐英年等。
根据预期,由于高院案件排期问题,曾案最早也要等到2017年才能够开审。而香港实行三审终审制,所以控辩双方如对判决不服,都有两次上诉机会,所以从开审直至定谳,或许还会旷日持久。
一审开庭
2017年1月3日,香港前任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曾荫权否认三项指控。
曾荫权共涉嫌3项指控,包括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1项《防止贿赂条例》中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
72岁的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接受利益案,其中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2017年2月17日经过陪审团逾19小时退庭商议后,陪审团作出裁决,罪名成立。 [4]

还押

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星期三候判,法官表明,不太可能判曾荫权缓刑,同时不准曾荫权保释,须即时还押。

一审判决

2017年2月22日,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0个月。

服刑

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因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监20个月,曾荫权早上由荔枝角收押所,转往赤柱监狱服刑。曾荫权在2017年2月24日早上11时前,由惩教人员押解下,步上囚车,他身穿啡色囚衣,双手锁上手扣。
据悉,昨午惩教署召开会议,商讨编配曾荫权的服刑安排。有传署方决定安排曾荫权在赤柱监狱服刑,服刑初期会获安排到单独囚室服刑。而有关移送安排最快会在今早进行。曾荫权被押送上囚车后随即闭目养神。
署方会因应他的健康状况分派工作,如果健康欠佳,可安排较轻便工作,例如折政府部门的信封、为公立图书馆的图书钉装或清洁等。
曾荫权在赤柱监狱服刑期间,预期会被安排囚禁于俗称水饭房、每间面积仅约80平方尺的独立囚室,日夜与铁栏及三面墙相对。年届72岁的曾荫权预料最快明天开始需在囚房打工。
至于在囚人士有宗教信仰,署方亦会有所安排,包括提供圣经等,赤柱监狱有教堂,会定期举办各类型宗教聚会。图为赤柱监狱。 [5]
2017年4月13日,曾荫权狱中疑哮喘复发 被押送医院羁留病房治疗。

保释外出

2017年4月20日下午,正在服刑的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申请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外出,获得高等法院批准。 [6]
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早前因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20个月,随后,曾荫权就控罪提出上诉。高等法院2017年4月20日下午开庭,准许曾荫权申请在等候上诉期间保释,获准以现金10万元保释外出。
72岁的曾荫权今年2月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监20个月。他在赤柱监狱服刑期间感到气促,押送到玛丽医院羁留病房治疗。

二审开庭

2017年9月2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开审,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曾荫权在庭上否认控罪。
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指他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无合理辩解及权限下,接受深圳东海花园三层式住宅物业的整修及装修工程,作为曾荫权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凭其行政长官或行政会议主席身分而作出的行为,即倾向或保持倾向于优待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曾荫权作出上述行为而接受该利益。

刑满出狱

2019年1月15日,曾荫权刑满获释。

罪获撤销

2019年6月26日,香港终审法院判决曾荫权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定罪”获撤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