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不上訴!林秉樞爆打高嘉瑜判2年10月定讞 再服刑14天可自由

男子林秉樞毆打立委高嘉瑜,逼她在母親靈堂下跪、拍攝私密影像,一審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7月13日判上訴駁回。因林秉樞和高嘉瑜都未上訴,案件定讞,但尚未執行。林扣抵曾被羈押226天,等同於繳交78萬罰金、再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

高嘉瑜律師李永裕表示,林被控私行拘禁部分一、二審無罪,檢方若要上訴受刑事妥速審判法拘束,沒有實益;量刑部分,實務上最高法院很少動搖刑度,要改判有難度。林秉樞律師陳頂新也證實林未上訴。

林秉樞2021年9月17日凌晨與高嘉瑜視訊時,偷偷截取9張裸露身體的私密影像。同年11月10日,林指示秘書在臉書發文誣陷高女介入他人婚姻,隔天林在板橋馥都飯店逼高女脫衣服、下跪,並查看手機內容,動手毆打、拖行、拉高女撞浴缸,又趁她冰敷臉部時,拿手機錄影,並逼寫自白書。

林秉樞2021年11月24日於母親靈堂,多次喝令高嘉瑜下跪、拉扯頭髮、扯掉帽子和口罩,高嘉瑜向會館人員取得口罩後,又搶走口罩丟進櫃檯中;他見事件被媒體揭露,打LINE電話恐嚇「妳真的要我死,是不是?我死,妳也會死,妳懂嗎?」「妳如果要我,把我塑造成一個渣男…阿妳猜會怎樣?」,再傳訊息恫嚇「不要互相毀滅」「不然我們會一起死」。

一審審理期間,林秉樞的辯護律師團聲明,若非閱卷,就不知林與高女應是一對「相愛相殺」、深愛對方又各有性格上缺點的親密戀人。

林秉樞僅坦承傷害,聲稱看高嘉瑜的手機訊息、截取私密照片都經過對方同意,這是「兩人平日情趣」,逼下跪、寫紙條等都是他和高嘉瑜學電影鬧著玩的,且他從未揚言散布私密照片,當時是在跟高嘉瑜求饒,想極力阻止周刊報導新聞。

一審不採信他的說詞,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罪判林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8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而林秉樞扣抵曾被羈押226天,等同於繳交78萬罰金、再服刑14天,即可重獲自由。

案經上訴,高院合議庭在閱覽卷證後,評議決定追加審理林是否犯刑法第319-1條第1項「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罪。

林一審時只有認在飯店內毆打高嘉瑜,二審時改對妨害名譽、飯店與靈堂部分認罪(除原審認定無罪的私刑拘禁),對無故竊拍照片、以訊息恐嚇、行使偽造文書部分作無罪答辯。高院審理後,仍維持一審見解,駁回雙方上訴。

因林秉樞和高嘉瑜都未上訴,案件確定,但還沒執行。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左圖,高嘉瑜辦公室提供)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渾身是傷,林被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案件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左圖,高嘉瑜辦公室提供)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渾身是傷,林被依傷害、偽造文書等13罪判刑2年10月,其中傷害罪8月不得易科罰金,案件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傷害罪 恐嚇 林秉樞 高嘉瑜

延伸閱讀

林秉樞案外案爆特權疫苗 游淑慧轟高嘉瑜「就是關說」

手法如出一轍…林秉樞逼脫光下跪被判拘役50天 前女友不滿上訴

林秉樞掌摑逼下跪遭判拘役 前女友上訴又改口已和解

蛋風暴也燒向高嘉瑜...吳欣岱轟為形塑綠營良心抓藍白票

相關新聞

解套!楊蕙如率網軍罵大阪辦事處 憲法法庭判侮辱職務罪違憲

楊蕙如在日本關西機場事件時率網軍汙衊駐大阪辦事處,法院根據通聯認定她是網軍業主,下線蔡福明在網路上發文公然侮辱,台灣高等...

投資西屯殯儀館BOT案疑遭騙上億 中市府澄清「絕無此案」

台中驚傳大型投資詐騙案。有不肖業者自稱專包中市府生命禮儀處工作,以「台中市西屯區殯儀館BOT投資開發計畫」四處「吸金」,...

女大生姦殺案呂金鎧真含冤31年? 最高法院撤銷高院開啟再審裁定

麵包師呂金鎧被控姦殺范姓女大學生,台灣高等法院更六審判刑20年,他喊冤,但不想受訟累而沒再上訴。高院審理同案被告陳錫卿更...

澳洲交換生誤食老鼠藥案 今傳女密友前夫疑也因老鼠藥中毒身亡

去年4月初,澳洲交換生肖雷(Alex Shorey)因食入老鼠藥中毒,送醫治療,病情好轉後離台,涉案的45歲台籍楊姓女密...

翻盤!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涉兒少性剝削 北檢今起訴

藝人黃子佼因無正當理由持有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台北地檢署今4月3日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分緩起訴。北檢依職權...

涉包庇賭、色 北市警劉維中50萬交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葉林傳服務處前後任主任張翰明與林晴紀,被控插股中山區七間色情護膚店、酒店與電子遊戲場,再透過白手套或親自...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