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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林茶室」疑食物中毒釀1死3命危 律師曝恐面臨3法律責任

  • 中時即時 陳慰慈
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呂俊杰表示,「寶林茶室」恐面臨民刑事責任。(呂俊杰提供)
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呂俊杰表示,「寶林茶室」恐面臨民刑事責任。(呂俊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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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遠百信義「寶林茶室」素食餐廳,爆發疑似食物中毒案件,截至昨晚有9人身體不適,其中7人就醫;通報就醫者1人死3命危,北檢今凌晨搜索查扣監視器等相關證物,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呂俊杰表示,「寶林茶室」恐面臨民刑事責任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規定。

呂俊杰表示,「寶林茶室」提供衛生安全不足的飲食,除須負擔侵權行為及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外,因爲寶林茶室提供飲食服務予消費者,應確保飲食符合衛生安全標準,若因此造成消費者受有損害,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應負推定過失之損害賠償責任,此有舉證責任倒置效果,要由寶林茶室證明自己沒疏失才能免責。

至於刑事責任方面,呂俊杰指出,寶林茶室的衛生管理負責人員及實際操作者,恐均須依刑法第284條前段過失傷害、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負責。其中,死傷與食物中毒之因果關係,及食物中毒與寶林茶室飲食之因果關係,均有待檢方及衛生主管機關進一步檢查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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