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E政府-申辦服務-申請【使用/免用】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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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使用/免用】統一發票

1.法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 。 2.申請時限:(1)免用統一發票之新設立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2)小規模營業人得中途申請變更使用統一發票。 3.注意事項:小規模營業人中途申請變更者,其提前開徵稅單請依限繳納。

申請【使用/免用】統一發票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 1.法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 。
    • 2.申請時限:
      • (1)免用統一發票之新設立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
      • (2)小規模營業人得中途申請變更使用統一發票。
    • 3.注意事項:小規模營業人中途申請變更者,其提前開徵稅單請依限繳納。
    申辦流程
    • 1
      請登入「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 2
      選擇「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1.法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 。
    • 2.申請時限:
      • (1)免用統一發票之新設立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
      • (2)小規模營業人得中途申請變更使用統一發票。
    • 3.注意事項:小規模營業人中途申請變更者,其提前開徵稅單請依限繳納。
    申辦流程
    親自向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
    應備物品
    • 1.填寫小規模營利事業申請改使用統一發票申請書。
    • 2.備妥應備附件。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 1.法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 。
    • 2.申請時限:
      • (1)免用統一發票之新設立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
      • (2)小規模營業人得中途申請變更使用統一發票。
    • 3.注意事項:小規模營業人中途申請變更者,其提前開徵稅單請依限繳納。
    申辦流程
    郵寄至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應備物品
    • 1.填寫小規模營利事業申請改使用統一發票申請書。
    • 2.備妥應備附件。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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