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令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及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3、4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2條 。 2.申請時限:(1)免用統一發票之新設立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申請。(2)小規模營業人得中途申請變更使用統一發票。 3.注意事項:小規模營業人中途申請變更者,其提前開徵稅單請依限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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