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搬新址 陳建仁:政府須更同理照顧勞動國民│產經新聞網

勞動部搬新址 陳建仁:政府須更同理照顧勞動國民

勞動部揭牌典禮-由左至右分別為wsi林三貴常務理事-勞動部陳雄文前部長-勞動部潘世偉前部長-勞動部許銘春部長-監察院陳菊院長-行政院陳建仁院長-行政院羅秉成政委兼發言人-立法院邱泰源立法委員-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趙守博前主委-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詹火生前主委。圖/勞動部

 

經歷過數度換址、每年編列數億預算作為租金後,勞動部終於搬遷至松江路志清大樓作為新據點,並在112年2月20日舉行揭牌儀式,行政院陳建仁院長、監察院陳菊院長、勞動部歷任首長、相關部會代表及勞雇團體代表等,皆齊聚於勞動部辦公新址,一起見證並開啟勞動部新的里程碑。

 

勞動部指出,108年11月就提出「勞動部取得自有辦公廳舍計畫」,並陳報行政院,爭取進駐退輔會轄下榮民公司所掌房舍,後經行政院於109年7月函復原則同意,終於自112年2月20日起搬遷至新址,此後,就不用再額外編列租金預算。

 

陳建仁表示,政府面對不安定的外在環境,會致力於營造優質的勞動環境,以因應國際經貿競爭的挑戰,降低經濟變動對勞工朋友的衝擊,進而保障勞工權益。他也期許勞動部所有同仁自今天起,在這個自有辦公場域,要持續發揮同理心與關懷心,深入傾聽勞工與雇主的心聲,讓所有從事勞動的國民,都能感受到政府的照顧。

 

勞動部長許銘春細數從前,勞動部於重慶南路、民生東路、延平北路、館前路共4個辦公階段,也歷經4次搬遷。其中所推動各項勞動政策成果,包括在重慶南路期間,修正《勞工保險條例》,增列「職業病預防檢查」為醫療給付項目;大幅修正《勞資爭議處理法》,確立勞資爭議事項及處理機制,以消彌勞資爭端。在民生東路時期,制定並公布《就業服務法》;擴大《勞動基準法》的適用範圍,並縮短工時為每兩週84小時;公布《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各項生活津貼及補助。

 

另外,許明春也指出,在延平北路期間,完成許多重大的勞動法令的制定,包含《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勞動三法修法等。此外,也成立了「勞工權益基金」,協助勞工解決在訴訟程序可能面臨的經濟困難;同時開辦「勞工保險年金制度」,以確保勞工退休生活的經濟安全。最後在館前路時期,公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也推出「投資青年就業方案」,動員跨部會力量改善青年就業問題。

 

許銘春表示,特別感謝行政院、內政部、財政部、退輔會、國發會、工程會及主計總處等政府機關的大力幫忙,讓勞動部有如此良好的辦公廳舍。未來勞動部所有同仁一定會善用這個良好的辦公環境,持續強化勞資政三方共同協商的機制,並蒐集與溝通各界意見,同時會秉持「服務人民」理念,以同理心及關懷心,即時回應勞工朋友的需求,為勞工朋友打造一個「安穩、安心、安全」的工作環境,進而確保勞工應有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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