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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婚情侶怎麼買房?網曝妙招:雙方都有保障!

年輕人不婚不生卻還是想要有個窩!示意圖/pexels
年輕人不婚不生卻還是想要有個窩!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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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109年8月公布的「108年15-64歲婦女生活狀況調查」顯示,近4分之1的台灣女性沒有生小孩的意願;另外,據《世界人口評論》(World Population Review)的最新統計顯示,2021年度台灣在全球的生育率排名為前5大最低國家之一。

而為何婦女不想要有孩子,主因是「經濟負擔太重」、「不想因小孩而改變現有生活」、「擔心孩子教養或未來發展」、「擔心有小孩影響工作」及「缺乏照顧孩子的時間」等問題。

但特別的是,年輕人不婚不生卻還是想要有個窩!近日一對交往7年的情侶,因為感情很穩定所以並沒有結婚的打算。女方表示,由於這兩年頻繁地換租屋處,所以他們決定乾脆買房子,想問問「有沒有沒結婚但一起買房子的情侶檔呢?會不會有什麼困擾或爭議?」。

話題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提點,「建議所有權記得聯名登記,但得考慮貸款條件可能比較差」、「頭期款、所有權、繳貸款都一半一半,以後分手或離婚比較好處理,萬一沒分手、沒離婚也沒損失」、「你可以用預告登記,然後書面也寫好約定,也先溝通好後續水電費、房貸、房屋稅等等一些雜費」、「聯名登記你們會浪費這輩子一次的奢侈效益,查查預告登記,先登記A預告登記B,他轉移或售出都要經過你同意」。

但也有人催婚,認為結婚比較有保障,「建議還是要走結婚這道流程,就算在穩定至少也要去登記才能保障彼此,但假如真的不登記的話,可以討論看看由經濟能力較好的一方買房付房貸,另一個人負擔家中水電或基本生活開銷,這樣以後才不容易有爭議」。 更有過來人分享,跟女友穩定交往8年,在中和買了一間16坪加4坪陽台的小套房,名字是登記女友的,但貸款是一起繳,過程中完全沒吵架,「當然因為頭期款她支付的比較多,所以她的要求我覺得合理」、「看你想要房還是錢,我跟女友一起買,頭期款我出的,但房子我登記在女朋友名下,共同存的錢在我的戶頭內,未來也會使用預告登記的方式,算是一種對雙方都有保障的制衡方式吧」。

鴻毅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謝志明則曾指出,若情侶兩人共同登記,登記的比例為各50%的話,其中一方想要把房子賣掉,必須取得另一方同意,單方面賣房是不可行的,因此共同買房時採用「單數」登記較佳,只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但兩人對於房產的出資比例、繳款方式都應以白紙黑字寫下,這樣將來發生感情生變也好處理,不會使本身權益受損。

文/授權載自 好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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