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無故被轉台須賠違約金 事主入稟索償香港寬頻1.2萬元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精明消費 - D190214

手機無故被轉台須賠違約金 事主入稟索償香港寬頻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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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02/14 18:44

最後更新: 2019/02/14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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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司機王先生早前在街站申請無綫寬頻上網,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手機無故被轉台,更被原本使用的電訊商要求賠償違約金,事主遂入稟要求香港寬頻賠償相關損失。

王先生(右)入稟要求香港寬頻賠償因無故被轉台而産生的相關損失。

王先生去年9月初到香港寬頻土瓜灣北帝街街站申請無綫寬頻上網,途中前綫職員向推銷事主進行手機轉台,他拒絕,只同意申請無綫寬頻上網服務。職員其後要求事主提供手機號碼,稱用作預約上門安裝寬頻服務,王先生同意並在職員未有解釋合約內容下簽定3份合約。

3個月後,王先生發現自己的手機沒有網絡,到CSL詢問下發現已被轉至其他供應商。身為職業司機,他需依靠電話安排工作,手機失去網絡大感不便。他其後報警並逐家電訊供應商詢問不果,王先生後來親抵CSL門市,CSL職員稱原有的合約尚餘11個月,王先生需為突然轉台而繳付約3,000元的賠償金,為了拿回電話號碼,王先生更要重新簽定一份238元的新計劃,比原有的88元高出逾150元。最終由王先生的太太從網上發現手機號碼已轉到香港寬頻。

王先生致電到香港寬頻投訴,公司表示他所簽定的合約含手機擕號轉台服務,王先生表示自己沒有同意進行相關服務,而且公司從未提供電話卡,所以要求取消一切已登記服務並投訴相關員工。公司拒絕承認責任,反指王先生未有看清合約,最終只同意取消手機合約。

最終事主決定到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要求取消與香港寬頻簽定的無綫寬頻上網合約、索償CSL新舊合約費、時間金錢損失以及申索的相關費用,合共12,488元。案件定於3月21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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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名 : 理財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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