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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直言,如果是後面的方法,很可能會吸引各方人馬來爭搶,「事情就大條啦」,他從檢察官的角度來看,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很可能是犯罪所得,可以當作證據,也可以被沒收,因此檢察官會立刻向法院聲請扣押,但從受害者角度來看,也必須先把被告的財產扣住,否則告贏也拿不到錢。
從「余苑綺的家人」的角度看,陳鑒名下的錢大部分都是余苑綺家人的錢,還沒被扣押的話,余苑綺家人可以先把存摺印章找出來,到銀行將相同金額的錢領出來,但也必須冒著被告偽造文書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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