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出入境 – 非澳門居民登記自助過關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 跳過導航

出入境

非澳門居民登記自助過關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方式:親臨辦理。

  • 為「外地僱員及其家團成員 / 外地學生」辦理自助過關登記手續
  1.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1. 持有效《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之人士及其家團成員;
    2. 持有效臨時「逗留許可」(俗稱「紅印」)或「逗留特別許可」(俗稱「綠印」)之外地學生。
  2. 必須遞交文件
    申請人須帶備下列文件親臨指定的登記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1. 需出示其用作申辦《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或「逗留特別許可」之有效護照或旅遊證件正本;
    2. 申辦《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之《收入收據》正本;
    3. 申辦外地學生之「逗留特別許可」(俗稱「學生簽証」)之《收據》正本。

附註:

  1. 已辦理或未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或「逗留特別許可」之持有人仍可使用傳統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2. 年齡介乎11歲至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辦理,並須出示登記人的出生證明正本及登記人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由監護人陪同,須出示合法關係證明文件)。
  • 為「香港居民」辦理自助過關登記手續
  1.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1. 年齡11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2. 年齡11歲或以上及持有效《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及《香港居民身份證》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2. 必須遞交文件
    1. 永久性居民:申請人須帶備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親臨指定的登記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2. 非永久性居民:申請人須帶備其《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及《香港居民身份證》親臨指定的登記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附註:

  1. 已辦理或未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的香港居民仍可使用傳統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2. 年齡介乎11歲至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辦理,並須出示登記人的出生證明正本及登記人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由監護人陪同,須提供合法授權書或法院判決書正本);
  3. 倘申請人所提交的證明文件並非中文、葡文或英文版本,須附上經核證的中文、葡文或英文譯本;
  4. 香港非永久性居民登記時,必須同時持有有效期不少於90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及《香港居民身份證》,使用自助通道的有效期以兩款證件中較短者作參照,同時,兩款證件中的資料必須完全相同。
  • 為「內地居民」辦理自助過關登記手續
  1.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持有效《特別逗留證》人士及其家團成員。
  2. 必須遞交文件
    持用作申辦《特別逗留證》之《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正本親臨指定的登記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附註:

  1. 7歲或以上持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且在申辦該證件時已授權本局使用其指紋模板信息之內地居民,無需辦理登記手續,即可使用自助過關通道。
  2. 已辦理或未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的《特別逗留證》持有人,仍可使用傳統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 為「外地居民」辦理自助過關登記手續
  1.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年滿11歲或以上的澳洲居民、韓國居民、葡萄牙居民及新加坡居民。
  2. 必須遞交文件
    申請人須帶備其澳洲護照、韓國護照、葡萄牙護照或新加坡護照親臨指定的登記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附註:

  1. 已辦理或未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的澳洲居民、韓國居民、葡萄牙居民及新加坡居民仍可使用傳統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2. 年齡介乎11歲至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辦理,並須出示登記人的出生證明正本及登記人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如由監護人陪同,須出示合法關係證明文件)。
  3. 有關護照有效期不少於90天。
  • 為「台灣地區居民」辦理自助過關登記手續
  1.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年滿11歲或以上及持有效卡式《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的台灣地區居民。
  2. 必須遞交文件
    申請人須帶備其卡式《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親臨指定的登記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附註:

  1. 已辦理或未辦理指紋採集登記手續的台灣地區居民仍可使用傳統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2. 持卡式《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人士在辦理登記手續時,本局人員除會要求提供卡式《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外,尚會要求旅客出示其身份證及其他旅行證件以作核實身份之用。

登記地點和辦理時間

登記地點 辦理時間
關閘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大堂出境辦事處) 上午10時至晚上7時
青茂出入境事務站 (3樓離澳大堂-出境辦事處)
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
(港澳大堂出境辦事處)
(港澳入境大堂地面層)
外港碼頭出入境事務站(入境大堂)
氹仔碼頭出入境事務站(入境大堂)
機場出入境事務站(入境大堂)
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入境大堂-簽證室)
治安警察局 – 北安出入境事務大樓 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星期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辦公資訊:請點擊詳情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即時


備註 / 申請須知

符合條件且已完成自助過關登記手續的人士,即可憑已登記之旅遊證件,在關閘、港珠澳大橋、青茂、外港碼頭、氹仔碼頭、機場及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等出入境事務站使用自助過關通道辦理出入境手續。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9 11:30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