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 教育服务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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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的组成
立法会的组成

立法会由90名议员组成:

  • 40名

    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

  • 30名

    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

  • 20名

    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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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的职能
立法会的职能

立法会的3项主要职能:


  • 制定法律制定法律
  • 批准公共开支批准公共开支
  • 监察政府工作监察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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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会议

立法会通常逢星期三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讨论政府政策、拟议的新法例及时事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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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会期概览
立法会会期概览

2023年度会期

  • 34
    立法会会议举行次数
  • 313
    立法会会议时数
  • 35
    通过的法案
  • 1,430亿元
    批准的公共开支
  • 1 216
    申诉制度下办理完竣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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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机关发展历史

详细版本

1843-1845 立法局的成立

1843

立法局成立,由总督和3名官守议员组成。

1844

立法局举行首次会议,并通过第一条香港法例。

1845

第一版《香港立法局会议常规及规则》(中文译名)获得采纳。

1846-1944 立法机关发展初期

1850

首两位非官守议员获委任。

1880

首位华人非官守议员获委任。

1888

根据经修订的《英皇制诰》,总督于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不但须征求立法局的意见,亦须获得立法局的同意。

1890

《香港议事录》首见于1890年,但其首次出版日期不详。

1941

日本占领香港,立法局无限期休会,直至另行通知。

1945-1983 战后立法机关的发展

1946

日本投降后,立法局于1946年5月1日复会,并于同日举行首次会议。

1963

设立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

1964

立法局首次出现官守议员与非官守议员数目相同的情况。

1965

首位女性非官守议员获委任。

1972

立法局会议上除可使用英语外,亦可使用中文。

1976

首位来自草根阶层的立法局议员获委任。

1984-1997 政权移交前的立法机关

1984

中英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

1985

立法局首次举行间接选举,选出立法局议员。

1985

(1985) 立法局迁入位于中环的前最高法院大楼。

1985

(1985) 《立法局(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获制定成为法例。

1991

立法局举行首次直接选举。

1993

总督不再出任立法局主席。

1994

立法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法例设立。

1995

首个完全由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由60名议员组成。

1996-1998 过渡时期

1996

临时立法会成立,是香港的临时立法机关。

1997

英国管治下最后一届立法局结束。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基本法》同时生效。

1998及以后 香港特区立法会

1998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成立。

2008

2005年提出的政改方案被否决,第四届立法会(2008-2012)的组成维持不变。

2010

立法会通过有关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政改方案。

2011

立法会在2011年10月迁往位于金钟的立法会综合大楼。

2012

2010年提出的政改方案获通过。第五届立法会(2012-2016)由70名议员组成。

2014

立法会制订立法机关文件及纪录查阅政策。

2015

政改方案被否决,2017年将继续沿用2012年的行政长官产生办法。

201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有关宣誓的条文作出解释。

2017

立法会通过决议案,修订《议事规则》內50条规则。

2019

立法会综合大楼被示威者闯入和破坏。

2020

第七届立法会換届选举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而推迟。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第七届立法会开始为止。

2021

订明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基本法》附件二经修订。

2021

(2021) 立法会分阶段就其规则及行事方式进行检讨。修订《议事规则》的决议案以及对《內务守则》所作的修订获通过。

2022

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于2021年经修订。第七届立法会(2022-2025)由90名议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