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化社會, 現在透天屋也都要準備電梯來孝親.
但是今年通過的法規, 規範電梯得申請使用執照, 每月安檢, 1~3年定期查核.
上述規範都得透過專業公司與技術人員來操作與紀錄.
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
明白立意良好, 也不想戰風險與安全的取捨考量.
但是 實在不願意每月被約束得在家等著安檢.
工商社會假期不多, 4個周末得分一個出來陪檢, 不然就得三不五時要約時間改計畫.
自宅自用又不是上路會撞人, 沒有公安問題, 怎麼政府管這麼寬.
我想問, 這法規今年來的實施狀況?
不申請使用執照, 自行安排定期檢查可行嗎?
申請了執照, 不做安檢報表, 不定期審核, 會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