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达(香港违法占中参与者)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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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达

香港违法占中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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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达(1955年12月25日—),生于香港,籍贯湖北,第三任民主党主席,曾任立法局议员、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副主席、香港民主同盟中常委、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常委、葵青区议会主席、区域市政局议员、香港民主党主席及副主席。现任立法会议员及葵青区区议员。他是香港泛民主派的一员。违法占中参与者。
中文名
李永达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5年12月25日
毕业院校
香港大学
出生地
香港

人物事件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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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8日凌晨爆发的违法“占中”,到当年12月15日清场告终,持续79日。香港金钟、旺角、铜锣湾等地交通瘫痪,并不时发生袭击警察、破坏公物、违反法庭禁制令等罪行。事件不仅造成数以万亿计的经济损失,更令香港社会长期处于撕裂对立的状态,甚至助长了本土激进甚至“港独”的兴起。
2014年12月11日,警方协助司法人员今天(11日)展开全面清障。在夏悫道及添华道交界,留守的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被警方带走。
被带走的包括: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民主党主席刘慧卿、公民党党魁梁家杰、公民党议员毛孟静、民主党议员何俊仁、社民连议员梁国雄、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前立法会议员杨森、前立法会议员余若薇,以及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等人。 [1]
2018年9月17日,李永达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等5项罪名。在香港特区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预审。被告人续准保释至11月19日开审,预料审讯20天,届时控方会传召多名证人,并播放两段共长超10小时的来自警方及公众拍摄的视听证据。
2019年4月,李永达被裁定1项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成立,被判处缓刑及社会服务令。 [3]
2021年3月2日,高等法院上诉庭会开庭处理李永达于2019年4月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的上诉请求。 [3]

政府态度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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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法“占中”港人普遍表示其发起人和推动者必须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曾强调,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要作妥协,因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市民的言论、集会等权利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会竭力去维护,但这些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当市民在表达意见和游行示威时有违法行为,便要受到法律制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