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力亚_百度百科

罗力亚

电视剧《怒火街头》中的男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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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力亚,昵称“LAW霸”,深水埗 大律师,TVB电视剧怒火街头》、《怒火街头2》中的男主角郑嘉颖饰演。郑嘉颖凭借罗力亚一角荣膺第十六届亚洲电视大奖最佳男主角、2011年TVB万千星辉颁奖典礼我最喜爱的电视男角色、2011年TVB万千星辉颁奖典礼最佳男主角等。
中文名
罗力亚
外文名
L.A
别    名
law霸,萝莉丫
饰    演
郑嘉颖
配    音
张艺(国语普通话配音)
性    别
登场作品
《怒火街头》、《怒火街头2》
年    龄
35
职    业
律师
女朋友
王思苦
前    妻
景伶俐
表    弟
米佐治
死    党
米佐治、丁家富、毕直、梁包升

角色介绍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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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性格

罗力亚
罗力亚多年律师生涯,见尽人生百态,经历过大起大落、几许风雨,体会人情冷暖,明白人情可贵,所以重情义、轻名利,甘於平淡,随遇而安。信念是希望用自己法律知识帮助弱势社群,让他们在法律面前可以有一个公平的申辩机会;而且往往从积极、感性角度去了解个案,并不单单只论官司成败,不拘泥於世俗眼光,不计较个人得失,但求心之所安。平日生活态度显得有点吊儿郎当、嬉皮笑脸,但遇著跟自己理念相关的事,却是不畏强权、半步不让、坚持到底。

人物背景

七年前,罗力亚是法律界传奇,因自他执业以来,技术上未曾输过一单官司。就在力亚最火红的时期,他接了一单官司,要替一名涉嫌杀害女友的男子辩护。力亚为了赢官司,不惜揭发死者哥哥对死者妹妹有爱慕之情,诬蔑死者哥哥才是因奸不遂杀人的真凶。结果力亚赢了官司,更赢得法律界一片掌声,但无辜的哥哥却因此事自杀而死。此事令力亚受到自己良心的谴责,心理更开始失衡,从此于法律界销声匿迹,自我放逐七年。

人物遭遇

七年后的今天,力亚重出江湖。然而他的律师楼是设置于深水埗的旧唐楼之中,并跟表弟米佐治及好友丁家富合作成立民间法律咨询中心,希望改变法律只是有钱人玩意的说法,身体力行的去帮助一些弱势社群争取他们的法律权益。在所住的深水埗有“Law霸”之称。
但是在普遍法律界眼中,只觉得力亚是想借低下阶层做筹码搏取同情以求翻身,包括新进大律师王思苦。力亚、思苦经过数次庭上交手,渐渐由冤家变成惺惺相惜。后来思苦得知力亚过去曾在法律界消失的真正原因,对力亚不由得更添好感。力亚透过思苦的家人看到思苦孝顺顾家的一面,对思苦亦渐渐改观,但力亚心中明白,思苦对名利仍有渴求,跟自己信念有分歧。
城中一名富豪惹上官非,思苦着紧撮合力亚替他打官司,希望铺路让力亚重返中环,力亚为了要让表弟米佐治成长,答允当上富豪的专用律师,重返中环,跟思苦并肩作战。后为女友,不惜顶罪,被控妨碍司法公正。

人物感情

(法律上)妻子 — 景伶俐(Lynette)
女友 — 王思苦(Kris)
在“Law霸”— 罗力亚(L.A)与王思苦(Kris)交往前,原来和法律界四大名状之一的King状(景成皇)的女儿:景伶俐(Lynette)已经注册结婚。当年景成皇希望邀请Law霸加入其律师团但遭到罗力亚拒绝,因此结识了其18岁的女儿:景伶俐。两人一见倾心,感情迅速升温,但遭到Lynette之父King状的强烈反对。两人甚至在热恋三个月后便在海外私自悄悄注册结婚。注册后Lynette在外国完成馀下的两年课程,L.A则留在香港继续做律师,二人因此分隔两地,做对有名无实的夫妻。时间过到罗力亚开始自我放逐的七年前,曾想要找过伶俐,但在父亲king状的安排下伶俐被迫与其父世交之子定婚,力亚误会伶俐已找到幸福,一声不响留下道别信便离开。伶俐带著伤心、惶恐、不解、困惑种种忐忑心情,四处找寻力亚下落,甚至不惜休学两年,然而却是换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力亚在伶俐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后两人再无往来和音讯。 [1]
Law霸无意中发现在外国完成大学课程后回港的Lynette瞒著父亲在深水埗的唐楼单位开设诊所,立志服务低下层。但是此时L.A已经对王思苦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和爱情。得知Lynette在过去十年中为了寻找自己受尽了艰辛甚至生命危险后,罗力亚的内心对于Lynette产生了深深的愧疚,同时Lynette也对罗力亚依旧难忘。虽如此,但在L.A心中依然深爱着王思苦。

罗力亚经典语录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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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不要跟我说什么有责任维护当事人利益这些废话。曾几何时,我说这些废话比你强几千几百万倍。
2.这个世界总有一些事是你预计不到的。
3.我们做律师的,不应该为了赢官司而玩弄法律手段。
4.为什么你可以为了赢一场官司而不择手段?公平、公义、公正,根本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原来我逃得过你们,逃不过内心的挣扎。
5.表面上是维持公义,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玩弄法律手段。我觉得自己很卑鄙很虚伪。 后来我索性离开香港,离开这个,自己都觉得自己讨厌的地方。我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 才没那么讨厌自己。玩弄法律手段,结果玩死了一个大好青年。一大堆自己给自己的借口。但是后来发生的事,远远超出我的预算。上天又怎么会让你计算的到?
6.我们应该做的。是凭我们的法律知识,和更加重要的公平和良心,去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如果我们也埋没良心。人心就只会变得越来越黑暗可怕。法律会沦为有钱人的游戏,这个世界再也没有公平公正可言。
7.我知道这样做了以后,没有人再找我打官司,但起码这样,我没有违背自己原则和良心!
8.你说过,你之所以选择做律师,是因为你小时候有人欺负你们孤儿寡母不懂法律。你要读法律,除了想出人头地之外,也是想帮助一些和你有同样遭遇的人。你说你会在公义和个人利益之间取得平衡,但是很明显,你现在的秤已经偏向一边。今天偏一点,明天偏一点,不知不觉你就会变成十几年前的自己最鄙视的人!
9.因为你在走我七年前走过的路!我足足放逐了自己七年。我知道走错一步,代价有多大,要多辛苦、多少时间才可以复原。
10.就算不做大律师,做一个地痞师爷一样可以帮人。
11.公义也不能为所欲为,犯法就是犯法,吊销我执照,是我应得的惩罚。
12.我用非法的手段去维护公义,本身就有矛盾。我很清楚自己的性格,在道德的驱使下,我会按捺不住心中的那把火。但是,我受过教训,也深刻反思。我明白,妨碍司法公正,本身就是不尊重法律,那我又凭什么去维护司法公正去伸张正义?
13.如果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在法理和道德之间只能二选一的话,我会选择退出那场官司。因为,我不能再为道德而犯法,我要保住大律师的职业资格,才能以律师的身份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我深深的感受到,为民请命对我来说,比一切都重要,有了这种信念支持,我保证不再犯同样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