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增加誘因增膠樽回收率 - 新浪香港

陳家珮:增加誘因增膠樽回收率

香港土地矜貴,但處理垃圾仍以堆填為主。儘管回收再造有助減輕堆填區的壓力,但香港的廢物回收多年都不太理想。本港每年棄置在堆填區的膠樽逾15億,回收率只有約一成,低於不少國家或地區。政府計劃於明年就推展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現階段宜多聽不同界別的聲音,提高誘引增加膠樽的回收率,以避免塑膠成災。

政府計劃以「市場主導模式」來推行塑膠飲料容器及紙包飲品盒生產者責任計劃,飲品供應商要登記在本港分發的膠樽飲品資料,定期呈報生產及入口量;至於業界要繳付的循環再造徵費,在「市場主導模式」下毋須交予政府,但要自行安排回收再造,並向交回膠樽或紙包飲品盒的市民提供現金回贈。至於退還點是由飲料供應商或計劃營運者提供,政府將要求相關持份者設立合理數目的退還點,以達致法例規定的回收目標。政府建議的回收目標,首兩年為40%,五年後為75%。

計劃的關鍵,是能否提供足夠誘引,讓廣大市民願意將用過的膠樽作回收,而不是掉進垃圾桶棄置。政府初步建議,200平方米或以上的零售店,須設立指定退還點,提供回樽及回贈,最低回贈額將設定於1毫水平。然而,世界各地的膠樽回贈額大部分介乎在5毫至1元之間,每個膠樽額回贈1毫,但這退款金額可說是全球最低,就以冰島為例,當地膠樽的回贈費用為0.9毫,膠樽的回收率達87%。荷蘭的回贈費用為2.2元,膠樽的回收率更高達95%,可見回贈金額與回收率有着密切的關係。

過低的回贈金額,對市民自然欠缺吸引力,對提高回收率作用不大,相信沒有太多市民願意為一毫子,拿一個膠樽去回收。故此,香港應將膠樽回贈額,增加至最少5毫,以確保有足夠誘引,讓更多的市民參與回收計劃。

除此之外,根據國際成功個案,政府須將五年內的回收目標設定為90%,才能確保計劃有一定成效。政府亦應提高法例規定的回收目標,並加入罰則,若未能達標,系統營運者和飲品生產商都需按落後幅度受到相應罰款,以促成飲品生產商設立更有效的回收系統。立法草案也可考慮列明,若未能達致目標的回收率,下一年的最低退款金額可作提升,以顯示政府減廢的決心。

廢物回收看似小事一椿,但其實意義重大。國家對環保工作非常重視,更視之為國家體制優悦性的地方。香港在完善了政治制度後,實在沒有理由不大刀闊斧在環保工作做出成績,以彰顯良政善治。

 

撰文:陳家珮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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