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沛敏:黎智英主張和平體諒勇武 不欲見運動中斷 文章曾稱黎無礙編採判斷 澄清「僅指流水集會案報道」 - 20240302 - 港聞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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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敏:黎智英主張和平體諒勇武 不欲見運動中斷 文章曾稱黎無礙編採判斷 澄清「僅指流水集會案報道」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踏入第36日審訊。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稱,黎智英主張和平示威,不過在2019年後對「非和平手法」也表達諒解,例如同年七一衝擊立法會事件,黎給予陳的指示是「唔想個運動消失或停止」。控方另關注有文章提及陳與黎雖共事多年,但不影響新聞判斷,陳解釋只是報道8.18非法集結案定罪時,她判斷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相比黎更適合重點報道。

楊清奇料下周起作供

陳沛敏完成歷時15天作供。控方表示下周一(4日)會以「提犯令」傳召第三名控方證人上庭作供。根據證人列表,下一名證人為時任《蘋果》主筆楊清奇。

多採訪衝立會者讓公眾諒解

辯方昨盤問完畢(見另稿),控方接着展開覆問,指根據陳早前證供,黎於2019年之前主張和平示威。陳補充指黎在2019年後對非和平示威「會用一種諒解嘅態度」,例如七一衝擊立法會事件,黎給予的指示是不欲「反修例」運動中斷,黎認為當時人們視七一衝擊立法會為非和平手法,故要求記者多採訪示威者的心聲,讓公眾諒解示威者。黎亦支持示威者之間呼籲「和勇不分」的說法。

控方針對辯方盤問時提出陳有編採自主,例如陳決定以頭版「開天窗」回應2019年8月的罷工運動。陳補充當時背景,指報館上下知道黎指示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為「三罷」直幡寫毛筆字,意識到黎支持罷工。及後有中層員工及前線記者要求響應罷工,惟陳身為管理層,覺得作為新聞機構,「唔可以話參加罷工、唔出報紙」。報館內部為此爭拗,最終決定以「開天窗」方式處理,即一方面解釋為何《蘋果》不能參與罷工,另一方面對「三罷」表態。

控方續就2021年6月18日的報道,指陳「與黎智英共事多年,不影響新聞判斷」,陳在覆問下澄清,2021年4月黎及李柱銘等人因涉8.18流水式集會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當時有編輯問黎是否報道重點,但陳覺得李首次被判罪成,應為報道重點,故她的新聞判斷僅是誰作為報道重點。

反對仿頭條風格 不獲接納

控方最後問到飯盒會,陳憶述2020年10月,黎在會上提出想製作網上版「電視新聞」,並要仿效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風格。陳表達「想搞認真嘅新聞報道,但係又加入呢啲環節唔係好合適」,但她意見沒被接納,黎堅持其想法能令節目更活潑。控方問這例子是否脗合她早前指黎為人較強勢,陳同意。

【案件編號:HCCC 51/22】

(黎智英案)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陳沛敏 蘋果日報 黎智英案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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