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票只改不退,霸王條款為何成約定俗成? - 新浪香港

電影票只改不退,霸王條款為何成約定俗成?

近期,“電影票不能退改、只改不退”等熱點話受到消費者廣泛關注,微博、小紅書等平台上有多個討論電影票如何退改的熱帖。

“這麼多年,一直以為票不能退。”多位消費者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表示,電影票不可以退,已經形成了一種約定俗成,“根本找不到退票按鈕,如果不能轉贈給朋友,票只能浪費。”

8月23日,記者嚐試通過貓眼平台在北京市朝陽區沃美影城常營華聯店購買電影《孤注一擲》的電影票,在電影開場30分鍾前要求退票,在有部分空位未售出的情況下,依舊遭到平台與電影院的拒絕。而附近金逸影城雙橋店稱可以退票但必須是提前24小時並收取8元手續費,改簽必須提前1小時,並收取5元手續費;完美世界影城的退票規則更細化,10分鍾以內不支持退票,提前10分鍾及以上可以退但要按照階梯時間段收取手續費,大於24小時可以免費退改簽。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調查發現,部分電影院自行規定不支持退票或只改不退,這儼然成了一種“票務行規”,且票務平台會在消費者購票支付時要求消費者簽署退改簽服務協議才能繼續購票。

律師表示,電影票不能退改、只改不退的規定是違法的。同時,如果影城或平台單方設置退改簽格式合同條款,觀眾同意“購票後不能退票、改簽”方能繼續在售票網站買票,構成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製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觀眾在合理時間內退票、改簽的權益,屬無效條款。

不退或階梯式退影院自定退改規則,平台客服回應:根據各個影院規則執行

8月23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以普通消費者身份通過貓眼平台在北京朝陽沃美影城常營華聯店購買電影《孤注一擲》的電影票,在電影開場前30分鍾要求退票,平台聯繫電影院,最終給予拒絕退票的結果,隨後記者在開場前聯繫到北京朝陽沃美影城常營華聯店當天的影院負責人,再次遭到拒絕。

同時,未進行履約的電子票也在隔日顯示為(交易)已完成。

8月24日,貓眼平台再次聯繫到記者表示願意進行一定金額的代金券補償,但無法退票,代金券補償也由平台承擔而非影院。

同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聯繫到貓眼平台,官方客服回應稱,不同影院有不同退改規則,平台退改規則根據各個影院規則來,無法單方面決定是否退票。

記者登錄多個票務平台查詢發現,影院標註“不支持退票”“只改不退”儼然成了一種“行規”,線上多個電影院在購票頁面設有退改簽規則,根據平台說法規則由影院自行製定,部分影城直接規定不予退票,部分影城則根據退票時間距離開場時間長短進行階梯式退票。

以沃美影城常營華聯店為例,《孤注一擲》電影的不同時段以及相同時段的不同電影(記者測試電影為《孤注一擲》《封神》《學爸》)在購票頁面均顯示本影院不支持退票,改簽規則為實行階梯式改簽30分鍾內不支持改簽,大於30分鍾將收取手續費。

同時,記者選取貓眼平台上的金逸影城雙橋店以及完美世界影城管莊店進行瞭解,金逸影城雙橋店稱可以退票但必須是提前24小時並收取8元手續費,改簽必須提前1小時,並收取5元手續費;完美世界影城的退票規則更細化,10分鍾以內不支持退票,提前10分鍾及以上可以退但要按照階梯時間段收取手續費,大於24小時可以免費退改簽。

後續記者選用另一票務平台淘票票對上述影院規則進行重複查詢,結果一致,北京朝陽沃美影城常營華聯店僅標有可改簽標籤,金逸影城雙橋店以及完美世界影城管莊店標有可退票、可改簽標籤,階梯式退改規則與另一平台基本相同。

退改簽一刀切經營者轉嫁風險,律師:“不能退改”“只改不退”都屬於違法

2018年,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協會發佈了《關於電影票“退改簽”規定的通知》,明確表示電影票支持“退改簽”。此後,多地消保委發聲,建議採取更靈活的退改簽規則。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表示,電影票不能退改、只改不退的規定是違法的,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製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此前,濟南槐蔭區法院公眾號公佈一起“網購電影票退改簽”案例。法院判定,電影城拒絕消費者退改票的行為違法。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在使用貓眼、淘票票等多個票務平台進行線上購電影票時發現,用戶在確認購買支付前必須同意退改簽規定協議才能繼續購票,對此,許浩表示,如果影城或平台單方設置退改簽格式合同條款,觀眾同意“購票後不能退票、改簽”方能繼續在售票網站買票,構成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製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觀眾在合理時間內退票、改簽的權益,屬無效條款。

針對影院和平台應如何更好地應對防止惡性商業競爭行為,例如惡意退票等風險的問題,許浩表示,電影院作為格式合同擬定方,處於強勢地位,在設置電影票退改簽規則等格式條款上占優勢,消費者想享受觀影服務必須接受“不退不改”。看似達成“不退不改”合意,其實是減輕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負擔。電影票有時效性,若隨意退改,經營者將面臨無法二次售出的風險,會帶來損失,但無論是單方取消交易還是因各種原因變更觀影時間,都屬於可預見的市場經營風險,一刀切的“不退不改”是將風險全部轉嫁到消費者,有違公平原則。

他建議,消費者在利益受到侵犯時,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影城和消費者構成買賣關係,影城作為經營者,不允許消費者退改簽違反法律法規,可依法對其作出處罰,首先可以去找售票商家協商退款,告知其真實情況。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去投訴,請他們調解。若不能解決,還可以申請仲裁,或到法院去起訴,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程子姣 陳蜜蜜

編輯 徐超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