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衝突或引發文化遺產災難 - 新浪香港

巴以衝突或引發文化遺產災難

霍政欣

巴以戰火還在不斷蔓延。巴以地區是世界三大宗教發祥地,擁有大量世界級的文化遺產,其中,以色列控製區內有9處遺址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名錄;巴勒斯坦控製區域內有4處被列為世界遺產名錄。這些在人類文明史上極具重要價值的文化遺產能否免於戰火破壞,需要國際社會高度關注,並盡快採取行動。

事實上,儘管巴以矛盾的根源極其複雜,但曆史文化遺產糾紛一直是巴以衝突的眾多導火索之一。此次哈馬斯對以色列發動大規模武裝襲擊,哈馬斯對外公佈的一個理由是對以色列“褻瀆”阿克薩清真寺的回應。阿克薩清真寺位於耶路撒冷老城,此地既是伊斯蘭教也是猶太教的聖地,長期是巴以衝突的焦點之一。今年以來,圍繞這一宗教聖地,以色列政府內部的極右翼勢力不斷進行挑釁,大批以色列極右翼分子曾闖入阿克薩清真寺。哈馬斯將此次對以色列的軍事襲擊命名為“阿克薩洪水”,複仇特徵明顯。

目前,世界上保護文化遺產免受武裝衝突破壞的主要國際條約是1954年5月14日各國在海牙外交大會通過的《關於發生武裝衝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以下簡稱《1954年海牙公約》)以及《第一議定書》和1999年3月26日通過的《第二議定書》。《1954年海牙公約》要求締約各方採取適當措施,保障和尊重本國及其他締約方領土內的文化財產,避免其在發生武裝衝突時遭到破壞、掠奪或損失。不過,公約允許締約國在“軍事迫切需要的情況下”放棄上述義務。換言之,如果存在迫在眉睫的軍事需要,對文化財產的攻擊是正當的,不會造成對公約的違反。由於公約對軍事例外應如何適用缺乏詳細規定或限制,這導致該例外常被濫用,公約的實際約束力受限。為彌補這一缺陷,公約《第二議定書》著重對該項例外進行修正,要求文化財產所起的作用必須已使其成為軍事目標,且已無其他辦法獲得相同的軍事優勢,才可援引軍事必要例外對文化財產採取敵對行動。

就巴以而言,目前巴勒斯坦已加入《1954年海牙公約》及兩份議定書,以色列已加入《1954年海牙公約》及《第一議定書》,但尚未加入《第二議定書》,因此,《1954年海牙公約》及《第一議定書》在理論上應適用於巴以之間。然而,依據《1954年海牙公約》第18條第1款,該公約僅適用於國際性武裝衝突的情形。換言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捲入武裝衝突是《1954年海牙公約》適用的前提條件。因此,一個國家與另一個非國家主體進行的武裝衝突是否應被定性為國際性武裝衝突,存在較大爭議。譬如,以色列於1982年入侵黎巴嫩,展開打擊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軍事行動。對於這場軍事行動,以色列認為這並不是國際性武裝衝突,因為這是它與巴解組織之間的衝突,而非它與黎巴嫩之間的衝突。按此邏輯,以色列更不會認可它與哈馬斯之間的武裝衝突是國際性武裝衝突,因為哈馬斯是被以色列認定的恐怖組織。因此,對於此次巴以衝突,《1954年海牙公約》及其《第一議定書》難以得到交戰雙方的遵守和適用。這一狀況,令人擔憂。國際條約如不能被交戰雙方尊重和遵守,此區域大量的文化遺產的安危自然無法得到保障,其可能引發的文化遺產災難應儘早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

巴以衝突的爆發是複雜的曆史、文化、宗教、經濟和地緣政治元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固然難以短時間解決。但此區域地理面積狹小,世界級文化遺產集中,且在人類文明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價值,一旦遭到戰火破壞,將產生無法彌補的重大損失。國際社會應團結一致,綜合外交、政治和輿論手段敦促交戰雙方採取有力措施保護文化遺產,並在必要情況下提供國際協助與干預,確保此地區的文化遺產免受戰火破壞,共同守護人類文化遺產。(作者是中國政法大學錢端升講座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