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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崁頂鄉長涉收賄 林光華、郭茂良收押禁見

2019/06/01 05:30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民進黨籍崁頂鄉長林光華、無黨籍鄉民代表會主席郭茂良疑似在公共工程、特支費及人事任用收賄,屏東地方法院昨天裁定林光華、郭茂良等四人收押禁見,另有四人獲交保。

屏東地檢署接獲檢舉指出,崁頂鄉長林光華、鄉民代表會主席郭茂良在辦理鄉內相關工程、環境整修採購、人事任用及特別費等,疑似有收受賄賂、圖利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涉貪情事,檢察長葉淑文指派檢察官鍾佩宇成立專案小組,指揮廉政署、調查局、憲兵隊及警方百餘人,於前天對三十二個地點發動搜索,傳喚林光華、郭茂良等四十二人釐清案情。

檢察官認為崁頂鄉長林光華、代表會主席郭茂良等人犯行重大,有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因此昨天凌晨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將林光華等五人羈押禁見。屏東地方法院昨天進行羈押庭審理,林光華、郭茂良,以及鄉公所祕書林全明、陳文君四人裁定收押禁見,全案正深入追查中。

麟洛前鄉長蔡志和涉貪 一審判無罪

此外,麟洛鄉前鄉長蔡志和在擔任鄉公所主任祕書時,與前馮姓行政室主任,在辦理環境綠化育苗計畫時,涉嫌領取公家苗木轉贈私人使用弊端,檢方將兩人依貪污罪起訴,屏東地方法院昨天判兩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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