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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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的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简称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签发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行证件。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
外文名
葡文名:“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Licença de viagem”
签发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
有效期
5年
授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外文名(英文)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ravel permit
证件类型
旅行证件

旅行证简介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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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自1999年12月20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给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其他居民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给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他合法居留者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其他旅行证件。持上述两种旅行证件前往世界各国和各地区有效,并载明持证人有返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利。证件申请人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领事馆或直接向特区身份证明局申办特区旅行证件索取。
澳门特区旅行证封面为紫色,内页共有32页。旅行证封面至内页上的文字均使用了中文、葡萄牙文及英文。旅行证当中备注页印有持证人的右手食指指纹及附加照片,这种做法在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旅行证件中是较为少见的,因此亦增加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防伪性。但正是指纹识别等一系列措施而令持证人在海外时不能直接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当地机构补领或续期。持证人需要自行购买银行本票及把申请资料自行寄回澳门身份证明局,以及自行提供收件地址。除了不能使用到中国驻外机构交收件的便利,更要承受更大的资料窃漏及寄失的风险。

旅行证版本

播报
编辑
旧版旅行证(1999年)
样式和印制工艺
  • 旅行证中文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葡文全称为“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Licença de viagem”,英文全称为“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ravel permit”。
  • 旅行证规格为125 x 88 mm,48页,使用中文繁体字、葡文和英文三种文字。
  • 封皮为紫色软皮,封面均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烫金图案和旅行证中、葡、英文全称的烫金文字。
  • 内页采用印有长城水印图案的专用纸张,有彩虹底纹,浮雕形莲花图案。
  • 旅行证封二为请求页(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求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帮助”);第1、2、3页分别为中、葡、英文说明页;第4、5页备注页,第6至47页为签证页,第48页为应急资料和持照人签名页;封三为个人资料页。
  • 旅行证在签发时,除在资料页上打印持有人照片和个人资料外,还将在证件的备注页上加注持有人的身份证号码、照片和指模等内容。
  • ;旅行证为机读证件,资料页的设计采用了国际民航组织推荐的格式,机读区设在封三个人资料页下方。
旅行证封面内页分别为中、葡、英文“请求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
O Ministério dos Negócios Estrangeiros da Republica Popular da China solicita a todas as autoridades civis e militares dos países estrangeiros que deixem passer livremente o titular deste passaporte e lhe dispensem auxílio em caso de necessidade.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样式及请求页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requests all civil and military authorities of foreign countries to allow the bearer of this passport to pass freely and afford assistance in case of need.
过渡制度
根据第9/1999号行政法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仍维持有效,直至有关有效期届满为止,且不妨碍根据下条所指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更换。
认别
旅行证以两个字母及七个数字所组成的编号作认别。
姓名的登载
  • 如申请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上载有多于一个姓名,在旅行证印有个人资料的封底内页上,只登载其首个姓名,其他姓名于备注页内登载。
  • 在申请人的要求下,可在旅行证印有个人资料的封底内页上登载不同于首个姓名的另一个姓名。
过渡制度
在本行政法规生效前,在澳门发出的《葡萄牙给外国人护照》继续有效,但不妨碍依据 "护照替换" 所规定进行的替换。

新版电子旅行证

2009年9月1日起,身份证明局换发新版电子护照及电子旅行证件。加入了电子个人资料芯片及多项防伪特征。
旅行证特征及内容
特征
  • 一、旅行证附有集成电路。
  • 二、 集成电路内载有操作系统及持证人的个人资料。
电子旅行证与前版旅行证主要区别
  • 封面用字上由原先的「特别」更动为「特别」,即「别」(刀字部加另字);惟内页仍用「别」(刀字部加另字不出头)。
  • 页面作出了调动:新版电子旅行证封页内页为“请求页”,第1、2页为“备注页”;第29、30、页分别为中、葡、英“说明页”;第32页为“应急资料和持照人签名页”;“个人资料页”独立编制在“请求页”及“备注页”之间。
  • 封面底部、“个人资料页”左上方加上了“电子旅行证件”的标志;
  • 电子旅行证内充满澳门文化特色,加入了世界文化遗产(澳门历史城区)作为主题;旅行证内页改为:加入大三巴、松山灯塔、妈阁庙、三条澳氹大桥及特区区花莲花等图案。;
  • “个人资料页”右方加印一幅多种图像印刷的持照人相片(与澳门特区智能身份证相同);
  • “个人资料页”主题图案设计,由莲花改为嘉乐庇总督大桥(澳氹大桥);
  • “个人资料页”机读区背景图案为西湾大桥及金莲花广场;
  • 第一页印有以个人资料微缩字体组成的持照人相片。
  • 封底则内置非接触式芯片,以数码方式储存持证人的个人资料、容貌影像和右手指纹,并印有以下说明:本旅行证含敏感的电子部件,为保持旅行证的最佳效能,请勿弯曲护照或在本页打孔;切勿让本旅行证接触高低温或受潮。
Esta licença de viagem contém Componentes electrónicos sensíveis. A FIM de Manter a Melhor eficiência Da licença de viagem, por favor, não Dobre o passaporte ou furos de perfuração Nesta página; não deixe esta licença de viagem Entrar EM contacto com a temperatura elevada Ou Baixa ou humidade.
This travel permit contains sensitive electronic components.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best efficiency of the travel permit, please do not bend the passport or drill holes on this page; do not let this travel permit contact with high or low temperature or damp.
请勿在此盖印
Năo se devem apór carimbos neste espaço
Do not stamp here
旅行证内所载的资料
一、 旅行证件内载有下列可见资料:
1、编号
2、签发国代码
3、证件种类
4、签发日期
5、有效期
6、持证人的姓名
7、持证人的其他姓名
8、出生日期
9、出生地点
10、性别
11、国籍
12、样貌
13、签发机关
14、右手食指指纹,如持证人年满五周岁
15、持证人的签名
16、光学阅读代码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的信息页
二、如上款 (14) 项所指的指纹因持证人没有右手食指而不能取得,或不能清晰辨认,则用另一只手指代替,
依次为:右手拇指、右手中指、右手无名指、左手食指、左手拇指、左手中指、左手无名指。
如上述指纹均无法取得,则注明“不能套取指纹”。
三、旅行证件集成电路内载有下列资料:
1、第一款 (1) 至 (13) 项所指的旅行证件上的可见资料;
2、持证人右手食指和左手食指指纹,如持证人年满五周岁;
3、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编号;
4、身份证明局用于防止伪造证件、非法更改或读取资料的旅行证件数码证书及密码匙。
四、如上款 (2) 项所指的右手食指指纹因持证人没有右手食指而不能取得,或不能清晰辨认,则用右手另一只手指代替,
依次为:右手拇指、右手中指、右手无名指
五、如第三款 (2) 项所指的左手食指指纹因持证人没有左手食指而不能取得,或不能清晰辨认,则用左手另一只手指代替,
依次为:左手拇指、左手中指、左手无名指。
六、如第四款及第五款所指的指纹均无法取得,则集成电路内相应位置留空。
  • 澳门特区旅行证并无特别标注持证人之身份证号码,只隐藏记载于光学阅读代码第二行右方和新版电子护照第一页(备注页)中以个人资料微缩字体组成的持照人相片内。
  • “出生日期”、“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三项,按:日、月、年(日期及年份为2位数;月份以英文字母3位元表示)按:日、月、年(日期为2位数,年份为4位数;月份以英文字母3位元表示)

备注说明

电子旅行证的个人资料页(样本)护照的说明页上,预印以下文字:
(一) 本旅行证的签发、换发、补发、及加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
(二)本证件持有人为持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合法居民,持证人有返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利。
(三)除另有注明外,本旅行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本旅行证期满或旅行证签证页用完,须换领新旅行证。
(四)本旅行证为重要身份证件,应妥为保存使用,不得损毁、涂改、转让。旅行证遗失或损毁应立即向最近的旅行证签发机关和当地警察或公安机关报告。 [1]
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的说明页

签发对象及资格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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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由澳门特区政府身份证明局颁发给满足下列所有条件者: [1]
1、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非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无权取得澳门特区其它旅行证件。
对具特殊理由的申请,身份证明局局长在征询警察当局的意见后,可批准签发旅行证。
如利害关系人曾持有身份证明局签发的旅行证,可免除上款所指的意见。
在特殊情况下,经说明理由,身份证明局局长可决定签发有效期短与最长有效期的旅行证。
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1/2004号法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一)项所指证明其难民资格的确定身份证者,可获发旅行证,但须向身份证明局交出所持有的国民护照或任何其他旅行证件,并由该局将有关证件送交难民事务委员会。

办理方式

播报
编辑
1.柜台办理
2.自助服务机办理
3.透过《身份证明局服务站》移动应用程序办理
4.邮寄申请

所需文件

播报
编辑

柜台办理﹕

1.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正本(在核对及影印后退回);
2.申请人可提供摄影院硬照一张,其规格为近6个月内拍摄的一寸半白色背景彩色正面免冠近照,或选择现场免费拍摄之照片作为旅行证件相片;
3.如续期,需提交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必须于旅行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九个月内方可提出续期申请)如不能递交原有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须递交报失纸;
4.如申请人未满十八岁,父母双方、依法行使亲权或监护权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在核对及复印后退回),并须在签名栏上签名。
注1:如父母一方未能亲临本局为子女办理旅行证件手续,未能亲临的一方需填写「办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授权书(一)」并提交载有其签名式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
注2:如申请人的父母处于未婚、分居及分产、离婚状况,或父母一方因某些原因(如失踪)导致不能在申请表上签名,另一方须证明自己有权行使亲权,方可为未成年子女向本局提出申请。
注3﹕如申请人选择使用现场拍摄的图像作为旅行证件相片,但该图像经本局后台检测发现效果不佳,本局将通知申请人补交近照,敬请见谅。

透过《身份证明局服务站》移动应用程序办理

需下载《身份证明局服务站》移动应用程序。
网上办理旅行证件注意事项:
1.此网上服务适用于首次申请或旅行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九个月的续期申请;
2.申请人须以“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账号登入;未能通过面容识别将不能透过网上申请旅行证件;
3.申请过程中须扫描由摄影商号提供的“网上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数码相片回执”二维码,且须确保相片于近6个月内拍摄(注:为免影响旅行证件的使用,对于未符合条件的相片,本局可要求补交);
4.根据法规,需按身份证上的姓名式样签名;年满18岁的申请人须亲临服务点领取证件;
5.18岁以下的申请人,请注意以下事项:
(1)居民身份证上的本次发证日期须为申请人年满5岁或以后的日期方适用本服务;另,幼儿面容变化较大,未必能通过面容识别;
(3)于登入后需要先通过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面容识别方可进行申请;
(4)证件须由申请人的父、母或监护人领取。

下情况不能在网上办理旅行证件

1.澳门居民身份证已逾期者(已提出续期申请者除外);
2.禁治产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准禁治产人(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因遗失或损毁而申请旅行证件者;
4.未满18岁申请人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不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

付款方式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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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仅支持信用卡支付 [1]

邮寄缴费方式

1.网上缴费:透过“邮寄申请服务”系统以信用卡支付。
2.由委托人代付费用:申请人可提交委托书委托在澳委托人亲临本局以现金支付有关费用。

价格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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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为360澳门元,加急申请则需另交150澳门元。邮寄费用执行邮电局所订定的邮费(金额视乎地区及重量而定)。

关于海外签发澳门特区旅行证的有关提示

播报
编辑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和旅行证采用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因此中国驻外大使馆、总领事馆暂时无法直接受理有关证件申请。澳门同胞可以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网站自行下载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申请表,或者直接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海外邮寄申请须知",按要求填写表格。备齐有关材料后,将材料直接寄送至“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身份证明局局长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