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男女涉理大外暴動 被告准保釋部份禁足理大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191119

19名男女涉理大外暴動 被告准保釋部份禁足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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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19 21:36

最後更新: 2019/11/19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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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本周一(18日)清晨於理工大學外有示威者集結,其中14男5女於理工大學外一帶被捕,其中13名為學生,被控暴動罪及嚴重傷人等罪,今(19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中6人仍留院缺席應訊,案件押後至2020年2月10日再訊,有待進一步調查,其中11名被告准保釋候訊,部份被告禁足理大,其餘兩人還押候訊。

被告依次為17歲陳姓男生、盧可文(21歲)、禤曉諾(18歲)、鄺小凡(20歲)、16歲黃姓女生、李沛珊(22歲)、柯仁龍(18歲)、陳俊榮(29歲)、溫皓忠(26歲)、譚俊輝(18歲)、謝兆龍(19歲)、吳日軒(18歲)、黃文浩(22歲)、17歲馬姓男生、梁錫俊(22歲)、陸偉恒(20歲)、16歲鄭姓被告、林浩陽(25歲)、李家樑(18歲),各人年齡介乎16至29歲,當中6名被告仍留院,押後至本周五再訊。

19名被告同被控1項暴動,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

第5被告黃姓女生,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未有出示身分證2罪。控罪指她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1支噴漆、1把螺絲批、1樽火水及1盒火柴,意圖作非法用圖。

第9被告溫皓忠,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嚴重傷人。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管有剪刀、𠝹刀、鉗子及鐵線等,並指他意圖使警員X受嚴重傷害。

案件今提堂,有被告分別投訴被操普通話的警員打頭,被警員踢磚傷及手肘等,要求法庭紀錄在案。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提醒,法庭非監察警方的機構,將案押後至2020年2月10日,期間11名被告准以1,000至4,000元保釋候訊,禁足理工大學內外一帶,範圍包括尖沙咀香格理拉酒店,理大學生獲豁免禁足校園及宿舍範圍,其餘兩名被告則還押候訊。

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