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阿飄來入夢 該如何避免買到凶宅? - 康健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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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阿飄來入夢 該如何避免買到凶宅?

近幾年來,凶宅發生率以驚人速度持續增加,發生房屋交易糾紛的比率亦有增無減。根據統計,2016年全台因自殺死亡人數達3,675 人。內政部警政署的數據也顯示,2016年因刑案而死亡的人數有841 人,估算至少有一半比例是發生於建築物內,而形成所謂的凶宅,也就是說,每年新增逾2 千間凶宅,顯見凶宅問題有多嚴重。

年增至少2000間凶宅,交易糾紛屢見不鮮

凶宅一般指的是屋內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例如他殺、自殺等,除此之外還包含了一些意外造成的死亡,如一氧化碳中毒、重大傳染疾病死亡、吸毒暴斃、火災死亡等,若遇到發生過上述狀況的案件,屋主務必要主動告知買方,若讓買方在不知情之下誤買凶宅,可據此提出解除買賣契約,否則屋主有可能吃上詐欺罪嫌。

人人都怕買到凶宅,但到底應該如何自保呢?

首先,建議大家要善用網路這個好工具

部份較易搜尋的凶宅,例如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公館的滅門血案、花蓮五子命案等物件,通常上網都能查詢到也較為人知曉,倒是有些物件因為發生時間久遠,早已拆除改建,除非上網細細搜尋,否則還真不容易查到。

跟老鄰、老店、老里長打聽,凶宅無所遁形

一般民宅內發生的凶宅,除了鄰居、管區派出所警員之外,較難事先查明真相。只是俗語說得好「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及鄰居」,除上網查詢凶宅網(http://www.unluckyhouse.com)及有關自殺、輕生的舊新聞,或搜尋關鍵字「路名 自殺」、也可試試向附近營業已久的老店、鄰里長或大樓管理員查訪,甚至向鄰居街坊打聽等,都是能自行防範的招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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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可從該屋的戶籍謄本、管委會、左鄰右舍等打聽消息,以保障自身權益。轄區派出所和消防局雖有凶宅查詢服務,不過礙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限制,如欲去派出所和消防局調閱資料,則必須由屋主隨行。

大型房仲建有凶宅資料庫,過濾凶宅好幫手

再者,你也可找有信譽的大型房仲業者協助篩選過濾,因大型房仲業者多半建有資料完備的凶宅資料庫,以信義房屋為例,早在20 幾年前就開始蒐集特殊屋況資訊,至今已累積數量龐大的資料庫,不僅可查詢凶宅,還有包含海砂屋、輻射屋等物件資料,堪稱目前民間最大、最完備的「特殊屋況物件資料庫」。

至於凶宅的定義為何,內政部在2008年7月曾發布函釋以定義凶宅:「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其附隨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而死亡(不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而致死(如從專有部分跳樓輕生,而死在其他樓層或中庭);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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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若隱瞞凶宅屋況,買方可要求解約或賠償

儘管內政部於2015 年已規定不動產說明書上應記載是否為凶宅,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的情形,都必須記載,屋主應在這欄表明「過去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兇殺案、自殺、他殺或特殊身故等」,如果事後發現與事實不符,買方可要求解約退款或降價,甚至賠償,這是屬於定型化契約的一部分,被視為買賣房屋契約。

但建議最好還是在房屋買賣(租賃)契約書中,另訂個別磋商條款,明定凡是該屋內曾有人死亡,無論死亡原因與最後陳屍地點為何,均可解除契約,如此才能避免買到凶宅,住的安心。

慎選物件別貪便宜,委託專業多看多問

一般而言,因多數人忌諱凶宅,價格大多比原房價低約莫10 ~ 30%,若遇到開價極不合理的房子,務必格外小心。因凶宅無論是經過重新裝潢、格局變更,仍舊屬於凶宅,唯有整棟房屋拆除重建後,才不算是凶宅。

此外,除了建物本身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構成凶宅要素外,若是大樓內的其中一戶、花園、樓梯間或中庭曾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雖然標的物本身並不是凶宅。但建議屋主和房仲最好先主動告知該社區曾發生過的事件,基於誠信原則之外,也可避免衍生無謂的房屋買賣糾紛。民眾在簽訂購屋契約時,亦可要求賣方或房仲切結房屋非凶宅,一旦不小心購買到凶宅,可向對方要求解約或透過訴訟討回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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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建議民眾購屋看屋時,遇到比市價低很多的房子、久賣多時無人聞問的房子或轉手多人、一賣再賣的房屋都要格外留意,更要慎選有信譽的房仲業者協助把關,買到燙手山芋的凶宅風險就可大大降低了。

本文節錄自《錢難賺,房地產別亂買:一位單親辣媽的真心告白》,由 時報文化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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