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B僱員再培訓局 - 「樂活一站」一年一度大掃除

「樂活長者優惠」條款及細則

A. 參加資格

  1. 「樂活一站」於2024年1月4日上午9時起推出「樂活長者優惠」(下稱「活動」),參加者須於指定網站成功登記優惠及經「樂活中心」、「ERB家居服務」流動應用程式或網上登記聘請「樂活助理」,方可以優惠價港幣$450(使用時段:2024年1月7日至31日)使用一次性4小時大掃除服務,以及獲送一次長者樂活餐膳服務和價值港幣$30的單次勞工保險。使用上述服務人士須為60歲或以上人士並居住於進行服務的居所。每個家居地址只可享用優惠一次。若參加者未能符合上述參加資格,其享用優惠的資格將會被取消。
  2. 參加者須提供下列資料,包括中文/英文姓名、手提電話、使用服務的長者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及登記人與長者的關係[如適用]),以及進行服務的地區、街道及屋苑/大廈名稱,以登記優惠。如參加者提供的資料不詳、不清楚、失實或有任何遺漏,以致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未能聯絡參加者、核實參加者身份和參加資格,以及處理優惠事宜,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有權取消其參加及享用優惠的資格,其他參加者不能補上,優惠亦不會補發。

B. 詳情及安排

  1. 每個家居地址的住戶成功登記及聘請助理,可以優惠價港幣$450(使用時段:2024年1月7日至31日)使用一次性4小時大掃除服務,以及獲送一次長者樂活餐膳服務和價值港幣$30的單次勞工保險。使用上述服務人士須為60歲或以上人士並居住於進行服務的居所,每個家居地址只可享用優惠一次。優惠名額200個,額滿即止。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有權取消參加者享用優惠的資格,其他參加者不能補上,優惠亦不會補發。
  2. 4小時大掃除服務、長者樂活餐膳服務及單次勞工保險須於同日及於優惠使用時段內使用,逾期無效。在任何情況下,優惠不得更換、退回、兌換現金或其他獎品及轉讓。如參加者要求使用大掃除服務的時數超出優惠所包括的4小時,參加者須為超出的時數以現金額外支付不少於每小時$145(港島)或$135(九龍及新界)的服務薪酬予助理。
  3. 長者樂活餐膳服務包括食材、準備材料、烹煮2餸1湯(1至2人份量),以及執拾和清潔相關用具(不包括飯後洗碗及清潔)。服務設有指定菜式選擇,菜式或會因食材供應而稍作調整。指定菜式為一般身體健康長者而設,長期病患者及有特別營養需要的人士(例如心臟病、血壓高、糖尿病、腎病等),應向家庭醫生及營養師諮詢個人化的飲食建議,在食材之份量及烹煮安排方面必須經營養師評估後為準。使用服務的人士在飲食上如有特別要求,應先向其家庭醫生或營養師諮詢個人化的飲食建議,以及在登記服務時向「樂活中心」反映有關需要,以作合適安排。
  4. 「樂活中心」在登記及配對時會確認使用有關服務的人士為60歲或以上人士,助理亦會在提供服務前確認使用服務的長者身份(例如長者可提供樂悠咭或其他證明)。
  5. 參加者須確保使用服務人士為60歲或以上人士,並居住於進行服務的居所及於服務當日身處該居所。如使用服務人士並非60歲或以上人士、非居住於進行服務的居所及/或於服務當日沒有身處於進行服務的居所,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有權取消參加者享用優惠的資格。
  6. 「樂活中心」會於參加者遞交登記表格後盡快聯絡成功登記優惠之參加者,確認登記及優惠安排。參加者須與「樂活中心」確定服務日期及工作要求,否則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有權取消參加者享用優惠的資格。
  7. 如參加者遞交登記表格後,「樂活中心」沒有聯絡參加者,即表示優惠名額已滿,參加者未能享用優惠。
  8. 「樂活中心」會盡量為參加者轉介合適的助理,但最終是否轉介成功須視乎雙方要求及可行安排。
  9. 聘用「樂活助理」的人士為助理的直接僱主,並須同意「樂活一站」的服務條款
  10. 僱主須於助理完成工作後即時以現金支付服務薪酬。
  11.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所有僱主須為其僱員(包括全職及兼職僱員,例如兼職家務助理)投購工傷補償保險(勞工保險),以承擔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方面的工傷補償責任。

C. 其他注意事項

  1. 任何因電腦、智能電話、裝置、網絡等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將被視作資料不詳而不能參加活動。
  2. 如發現參加者以外掛程式、蓄意以不正當手法、空號及/或假帳戶參加活動,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有權取消其參加及享用優惠的資格,而不作任何通知。
  3. 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於是次活動期間,盡力採取合理步驟為資料保密,但並不保證通過伺服器及/或該服務傳輸任何資料或數據;或任何因電腦、智能電話、裝置、網絡等問題而引致參加者所遞交的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等情況,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4. 參加者須清楚明白並同意參加是次活動時需承擔的一切風險,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5. 是次活動的參加及提交資料的日期和時間,均以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電腦系統為準。
  6. 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的員工及其直系家屬(包括父母、子女及配偶)均不得參加活動及享用優惠。
  7. 參加者須同意此條款及細則,否則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有權取消其參加及享用優惠的資格。
  8. 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就是次活動的參加及享用優惠的資格、優惠名單等保留最終決定權。如有任何爭議,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

D. 資料用途聲明

  1. 是次活動所收集及保存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英文姓名、手提電話、電郵地址、使用服務的長者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及登記人與長者的關係[如適用]),以及進行服務的地區、街道及屋苑/大廈名稱,其目的及用途如下︰
    • 處理是次優惠事宜。在得到參加者的同意下,進行意見調查、統計研究、宣傳及推廣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一站」的課程、服務和活動的相關資訊。但未經參加者的同意下,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不會就上述目的而使用參加者的個人資料。
    • 資料或會被轉移至僱員再培訓局委託的第三者作1(a)的用途。
  2.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及22條及附表1的第6原則,參加者有權要求查閱其個人資料及更正有關資料,以及要求獲得1份該等資料記錄的複本。參加者如欲查閱及更正其個人資料,請與僱員再培訓局聯絡。
  3. 在得到參加者的同意下,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中心」將以電郵、手機短訊及/或郵件通知參加者有關僱員再培訓局及/或「樂活一站」的最新資訊,日後參加者亦可選擇拒絕收取該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