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跳樓後被解僱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前校長告校方轉高院審 | on.cc 東網 | LINE TODAY

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教師跳樓後被解僱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前校長告校方轉高院審

on.cc 東網

更新於 2022年10月10日09:38 • 發布於 2022年10月10日09:38 • on.cc 東網
申索人羅婉儀要求校方賠償她至退休的薪金損失。
申索人羅婉儀要求校方賠償她至退休的薪金損失。

2019年3月,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跳樓身亡,該校法團校董會事後決定解僱時任校長羅婉儀,指其管理方式不理想。死因庭召開研訊後,於2021年1月裁定林麗棠死於自殺。羅則在2020年已入稟勞資審裁處,指學校法團校董會無理及不當解僱,追討直至退休為止的薪金,並要求復職。案件今天(10日)午於勞資審裁處提訊,審裁官考慮到本案重要性不容忽視,更適合在高等法院處理,以受惠於更完善的法律程序,讓雙方爭議能更有效地展開,故依《勞資審裁處條例》第10條,拒絕行使司法管轄權,並將本案移交高院處理。

本案申索人羅婉儀指,遭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無理解僱,追討逾860萬元賠償,並要求復職。署理主任審裁官林美施早前建議案件移交高等法院處理,指文件牽涉複雜及技術性的法律爭拗,與訟雙方早前就此議題呈交書面陳詞。林官今午就移交議題作裁決,引述申索人在其申索理由中,指校方在林麗棠墮樓後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有利益衝突,存在程序不公,而校方沒有事先警告或給予她改善空間,申索人遂稱校方即時解僱是不合理解僱。

林官指,申索人對於該調查委員會有多方面挑戰,涉及歷年來多份問卷和匿名投訴信,以及85名證人的供詞,當中包括教職員及教育局人員等,而指控將引致校方進一步披露更多文件。林官認為,案件重要性不容忽視,校方針對申索人的調查,是緊接1名資深教師失去寶貴生命而展開,雖然本案因死因研訊和疫情而多次延期,但申索人現時的申索書內容散亂及概括,而進一步文件披露乃是無可避免,林官認為案件更適合在高等法院審理,並聘請專業法律人士協助處理。林官又指出,即使訴訟方希望以低成本在審裁處處理,這不能成為隱含公義的代價。

案件編號:LBTC 325/2020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