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廣福道的士剷安全島兩死車禍 的士司機囚8年及終身停牌 (20:07) - 20240222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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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廣福道的士剷安全島兩死車禍 的士司機囚8年及終身停牌 (20:07)

大埔廣福道2021年8月發生嚴重致命車禍,紅色的士「抽頭」越過雙白線,超越兩輛因紅燈停車等候的車,再切回原線時失控剷上安全島,撼向過路人群,導致2死8傷。的士司機早前承認兩項誤殺罪及4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今早(22日)在高院被判監禁8年,終身停牌。法官陳慶偉形容,本案是一宗令人惋惜、不安及震驚的交通意外,肇事司機切線加速並撞向行人,導致傷亡是在預料之中。

被告莫培華(現65歲)任職司機,案發時兼職駕駛的士。

案情稱,事發2021年8月22日早上,被告沿廣福道駕駛紅的西行,當交通燈亮紅燈,行人陸續魚貫而出過馬路。惟被告未有停車,加速右轉「爬頭」越過前方兩車,並逆線行駛。被告以時速約50公里再切回原本行車線,隨即撞向安全島及交通燈,將6名途人捲入車底,包括37歲孕婦和4歲男童。被告酒精呼氣和藥物測試結果均呈陰性。

事件導致一男一女死亡,59歲男子腦組織被擠出顱腔,當場死亡,63歲女士胸部和脊柱受傷,翌日不治。另4人傷勢嚴重,一名孕婦胸部和手部受傷、顱骨骨折和腦內血腫,2022年1月誕下嬰兒;受傷男童腦出血。

法官甫開庭就關注,被告5年前的道路交通紀錄,並留意到運輸署的書面回應沒直接交代,問及該名署長是否不欲回覆控方。控方表示,「用咗努力」要求才取得運輸署「白紙黑字」的答覆。法官聞言稱,若然如此,有機會傳召署方到庭作供。法官又指,現場設有交通黑點標誌,加上曾發生嚴重車禍,建議運輸署增設衝燈相機。

法官判刑指,有40多年駕駛經驗的被告過往交通紀錄並非差劣,子女也為他撰寫求情信,被告當時輾壓交通燈,可見衝力不小,唯一慶幸的是受傷孕婦成功產子。法官又指,被告如果以原本時速32公里駕駛,撞向前面車輛時的撞擊力也不會嚴重,但他切線加速,就算並非刻意,亦可預料會令他人傷亡,而他事後也沒解釋原因。

運輸署回覆查詢指出,案發後已實行交通改善措施,包括於安全島加設護柱及其路緣油上黑白間條,並在往返行車線中間的雙白線加設斜影線及膠柱,提醒駕駛者不可跨越雙白線;在交通燈安裝背板及加大燈號;增設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提醒前方有交通燈及須慢駛;及擴闊行人過路處。運輸署亦已在有關地點安裝衝燈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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