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易手】創刊後爭議不斷 曾被霸王興訟索賠5.1億人民幣

【壹週刊易手】創刊後爭議不斷 曾被霸王興訟索賠5.1億人民幣

撰文:張雅婷 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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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與同集團其他多本雜誌即將易主,回望叱吒雜誌界27年、《壹週刊》由最高峰每期發行16萬份,跌至2015年下半年每期平均銷量不足5.5萬本。風光背後,《壹週刊》常因報道內容敏感而惹官非,娛樂名人、商界、政界、政府部門,甚至同行都與《壹週刊》有齬齟。其中擾攘6年的「霸王誹謗案」最為人熟悉,《壹週刊》被對方索償5.1億人民幣(約5.82億港元)巨額賠償,成為歷來最高索償額的誹謗案。

《壹週刊》由最高峰每期發行16萬份,跌至2015年下半年每期平均銷量不足5.5萬本。(林若勤攝)

《壹週刊》於1990年3月15日創刊,創刊號售價12元,首期銷量達32,000多本。初期口號「不扮高深,只求傳真」,引入狗仔隊採訪,轟動一時。到了1995年,發行量增至每期逾16萬本。不過,隨著媒體競爭日趨激烈,《壹週刊》銷量已不復當年。壹傳媒2015/16年度年報顯示,《壹週刊》2015年下半年間的每周平均銷量為54,333冊,與2014年同期的60,122冊相比,下跌近1成。

《壹週刊》風光背後,其報導手法亦常惹爭議,甚至屢次遭指控報道失實及被控誹謗。翻查報道,《壹週刊》幾乎每年都惹官非,娛樂名人、商界、政界、政府及同行都曾反駁《壹週刊》報道失實,甚至對簿公堂。

各案例如下:

「霸王誹謗案」

《壹週刊》於2010年刊登的一則報道指,霸王旗下兩款洗髮水的二噁烷含量過高,並達危險邊緣,而報導刊登後,霸王股價急挫至停牌,市值蒸發24億元。同年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公司霸王(廣州)有限公司入禀高院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取5.1億人民幣(約5.82億港元)巨額賠償。

案件糾纏6年,高等法院至去年5月頒下判詞,判霸王勝訴,但僅獲賠300萬元及得八成訟費。法官在判詞中強調,賠償額不能定得太高,否則窒礙言論自由。

「非典型自娛裸照DIY 」

《壹週刊》於2003年、第687 期刊登一名少女於沙士停課期間自拍的裸照,該篇題為「非典型自娛裸照DIY 」,並聲稱該名少女就讀信義中學,文中除詳述該名女生如何拍攝裸照外,還刊出一張已打格仔的私處大特寫。

報道刊出後,引起信義中學師生極度不滿,校方經調查後發現該校並無那名女生,全校師生發起一人一信向影視處及報業評議會投訴,指《壹週刊》借信義中學製造一種真實感,賣弄色情、用詞粗鄙及意識不良,而影視處收到近800宗投訴,報評會亦收到超過700宗投訴,是當時歷來收到最多投訴的一次。

《壹週刊》創刊號以藝人許冠文:「 我想做總統」為封面。(網上圖片)

「希望工程」誹謗案

2000年3月,協助內地失學兒童的「希望工程」指控《壹週刊》1994年報道「希望工程」7,000萬捐款失蹤是失實報道,有誹謗成分。報道令港人捐款減少,單是1994的捐款就已減少1,600萬,情況直到2000年亦未有好轉。希望工程基金會要求法庭頒令《壹週刊》作出懲罰性賠償﹐計算方法是當時《壹週刊》發行量15萬本為基礎,每本售價18元,即是270萬。賠償總額為2,370萬元。法庭最終裁定《壹週刊》惡意報道,要向基金會賠償350萬元及支付堂費。

壹週刊過去牽涉多種爭議新聞。(資料圖片)

「中環金融淫竇裸照」案

2002年,《壹週刊》刊登一篇關於中環金融淫竇的報道,刊登了數張裸女圖片,涉嫌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被被影視及娛樂事務處檢控。案件在同年七月底判決,法官指《壹週刊》雖有不少同類案件定罪紀錄,但考慮到涉案圖片是裸照多於淫照,因此判該公司罰款一萬元。

羅美薇、關之琳誹謗案

壹週刊和藝人的瓜葛亦相當多。關之琳早年曾控告《壹週刊》誹謗,指控刊物在2007年12月,報道她受一名已婚台灣男子的照顧,才能買入香港南灣逾億元豪宅。關入禀指控《壹週刊》總編李科儀誹謗。《壹周刊》最後向關之琳作出賠償,雙方和解收場。

2004年,歌手張學友及妻子羅美薇入稟控告《壹周刊》及《東方新地》誹謗,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要求賠償。期中羅美薇以個人名義入稟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總編輯左少珍等,指《壹周刊》於該年一篇題為「羅美薇喪跑實錄」的報道誹謗。據悉,文章指羅美薇行為異常,抗拒與外界接觸,並出現各種強迫症的精神病症狀,令丈夫感到尷尬。《壹週刊》最後向羅賠償大筆金額達成和解。

《壹週刊》近年廣告收入大減,經營困難。(資料圖片)

「麥當勞手環」事件

除了香港《壹週刊》,台灣的《壹週刊》亦曾牽連進新聞爭議。2005年6月,台灣《壹週刊》被指引用錯誤檢測數值,報道麥當勞贈送的運動手環,重金屬鉛含量超出標準,可能對人體有害。當時檢驗科技公司澄清,台灣《壹週刊》委託檢驗僅是總含鉛量,並非報道中所指的溶出鉛含量,指週刊誤用了兩種不同標準,因此麥當勞運動手環的檢驗報告並未超出安全範圍。當時台灣麥當勞公司召開記者會,並且要求台灣《壹週刊》公開向麥當勞及消費者道歉,並於全國各媒體刊登道歉啟事,否則將提起訴訟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