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盛事「賺到盡」易起爭端 主辦方應向球迷「回水」 - 20240207 - 社評 - 每日明報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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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盛事「賺到盡」易起爭端 主辦方應向球迷「回水」

【明報社評】球王美斯缺陣風波,主辦方Tatler Asia成為眾矢之的,政府的角色亦備受關注。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天表示,政府將繼續敦促主辦單位詳細交代、積極回應買票入場球迷的訴求,至於文體旅局及大型體育活動事務委員會,亦須檢視在協助舉辦大型活動時的監督角色、責任和要求。今次表演賽,主辦方和國際邁阿密進帳豐厚,對球迷卻缺乏應有尊重。球迷被當「搖錢樹」,還要面對貨不對辦的侮辱,主辦方有責任詳細解釋事件始末及公開道歉,並向入場球迷「回水」,政府也必須汲取教訓,出錢贊助就要切實跟進,以防主辦方「甩轆」損害香港名聲。

球隊主辦單位向錢看

球迷儼然被當搖錢樹

國際邁阿密訪港,主辦方原本獲得政府「M」品牌基金加持,提供1600萬元資助,未料事件鬧得滿城風雨,主辦方前晚召開記者會,宣讀簡短聲明,主動撤回資助申請,惟無提及賠償,亦無回應任何提問。截至昨天黃昏,消委會已接獲477宗相關投訴。國際邁阿密球員目前身處東京,準備今天的表演賽。有別於在港「零發言」,美斯在日本出席了賽前記者會,昨天參與球隊操練,表現也相當活躍。美斯在記者會上,首度談及在港缺陣一事,表示因為「大腿肌肉不適」未能上場,對此感到遺憾,希望日後能再到香港比賽。當然,入場球迷是否接受美斯的解釋,又是另一回事,畢竟主辦方收取高昂票價,最貴更達4880元,就連場內一桶普通炸雞售價也要580元。美斯若在東京落場,對於周日在港入場的逾3.8萬名球迷而言,難免不是味兒。

美斯這次來港,沒上陣、沒發言、沒領獎。有人以政治眼光看待今次事件,懷疑美斯「三個沒有」跟政治有關。在西方,近年的確多了人以意識形態和政治角度看待體育,無論是中東財團入主當地球會,還是沙特球會重金挖角英超球星,都惹來「體育洗白」等議論,但現代職業足球高度商業化,金錢掛帥乃是不爭事實;另外,國際足協作為世界球壇最高權力機構,也不鼓吹藉足球賽事來做政治表態。美斯多年來予外界的一個印象,就是不談政治。即使近年西方常批評沙特人權狀况,但美斯依然跟沙特旅遊局簽署金額高達2500萬美元的3年宣傳合約,需要做的就是出席一下商業活動、拍些照片,以及舉家往沙特享受免費旅遊招待,然後在網上發布照片帖文。將今次美斯缺席風波扯上政治,恐怕是一些人想得太遠。

不過話說回來,這次美斯與國際邁阿密訪港,並非歡喜而來、高興而去,似乎也是實情。事後回看,由球隊專機抵港開始,情况就有點不尋常。當日機管局為了接待球王訪港,在停機坪預備了高規格歡迎儀式,但儀式未完,球員已匆匆離場登上旅遊巴,令司儀和其他出席者相當尷尬。另外,美斯貴為球王,見慣大場面,即使因傷不能在表演賽上陣,正常情况下,相信也樂於做一些工夫,安撫現場失望球迷。球王訪港由盛事變憾事,背後必有原因。

今次表演賽的主辦方Tatler Asia,主要經營奢華生活雜誌、網站和電子商務等,也為不少國際名牌舉行宴會及活動,但甚少涉足真正體育項目。外界關注今次表演賽「甩轆」,是否與缺乏主辦經驗有關,惟足總和政府其實都有從旁提供協助,反而文化體育界立法會議員霍啟剛所說的「初心與賺錢」問題,更加值得關注。

政府鼓勵民間辦盛事

決定贊助就要跟到足

近年美職聯「向錢看」,國際邁阿密在美國一些球迷心目中,儼然成了這方面的象徵,簽下美斯等球星,令這支原本寂寂無聞的球隊,單是一場表演賽,就有本事收高達1000萬美元的酬金。Tatler Asia主辦今次賽事成本雖高,但收入似乎更可觀。保守估計,單是周六操練及周日比賽的門票收入便逾1億港元,這還未計其他私人機構的贊助。另外,主辦方還在比賽前舉行了「見面會」和「簽名會」,每位收費可達12萬至15萬港元。誠然,商業運作賺錢逐利亦無可厚非,但正如霍啟剛所言,圍繞今次表演賽的各種舉動和安排,予人感覺都是「賺到盡」,「不為足球、不為球迷,只做行銷」。

另外,政府決定出錢贊助,欲將球賽化為盛事,要求主辦方出面,請美斯等國際邁阿密球星宣傳香港,也可能令到這場本已牽涉大量金錢瓜葛的賽事,變得更複雜。外界有指旅發局曾出價數百萬港元,希望國際邁阿密在維港「打卡」,然而值得留意的是,2022年美斯在沙特拍攝一輯「接觸紅海」旅遊宣傳照片,個人已經進帳約1500萬港元。當各方都設法將自身利益「算到盡」,萬一條件談不攏,自然容易起摩擦出風波。

美斯缺陣風波,無論主辦方和國際邁阿密都欠球迷一個道歉、欠公眾一個交代。港府必須追究主辦方責任,消委會和海關亦應該積極處理相關投訴,敦促主辦方向買飛入場球迷「回水」。政府希望商界民間可以多辦盛事宣傳香港,一旦決定贊助,就必須認真跟進,以防主辦方「甩轆」,損害香港聲譽,了解盛事合約條款,有其必要,不應以「商業資料敏感」作為撒手不理的擋箭牌。另外,日後再有民間牽頭的盛事,政府若決定參與其中,除了跟主辦機構簽約,亦應該跟受邀的第三方直接溝通,以合約方式,白紙黑字寫明合作條件,不宜過度依靠主辦方作為中間人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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