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教育术语)_百度百科

双减

教育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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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在中国教育领域中指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41]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同年8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 [9]
2021年10月,全国人大表示:双减拟明确入法,避免加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 [32]1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坚决杜绝地铁、公交站台等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 [38]
2021年3月,教育部颁布“睡眠令”,同年7月出台“双减” 政策。数据显示,睡眠令+双减政策后,六成中小学生睡眠时长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睡眠时间增加2小时以上的达到9.41%;增加1到2小时的达21.66%;增加0到1小时的达28.88%。 [60]
2023年7月24日,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双减”两周年之际,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上线。 [62]
中文名
双减
适用领域
教育
提出时间
2021年7月24日 [41]
主要内容
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22]

词语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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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做作业,是个学生就跑不了。但问题是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既达不到温故知新的效果,又占用了学生正常的锻炼、休息、娱乐时间。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存在“三点半”放学现象,这一政策的初衷是为学生减负,但没想到,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而且校外增加的负担处于失控、失管的状态。 [1]
2021年4月26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将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 [11]

发展经过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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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 [11]
2021年7月24日,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4-5]《意见》要求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对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释放了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信号。 [1-5] [8] [12]
2021年7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 [8]
2021年8月11日,从教育部网站获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专门通知,拟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每半月通报一次。据悉,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汇总分析后形成专项督导半月通报。通报重点是各地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情况、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等。 [9] [13]《通知》强调,为加大工作督促力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建立“双减”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直接在媒体上曝光,并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16]
2021年8月30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介绍秋季学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时表示,2021年秋季学期是中小学全面落实“双减”有关部署要求的第一个学期,新学期开学后,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编班的法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切实做到均衡配置师资力量。 [15]9月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 [20]
2021年10月19日,教育部召开全国“双减”试点地区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各试点地区要立足当地实际,针对需要,抓紧研究出台相关细化政策,为基层抓落实做好保障。攻坚克难要有新突破,落实好“双减”政策要求,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营改非”“备改审”、实行政府指导价,控制作业总量和时长,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等工作,在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34]
2021年11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广电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其中提出,目标要求。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要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要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38]
2021年11月15日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抓好落实,从严把关,进一步压减和规范学科类培训,确保“双减”工作取得实效。 [40]
2021年12月,微信团队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微信关于规范校外培训内容发布和传播的合规指引”。其中要求:不得在微信平台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推广性、诱导性内容,以及不得利用微信平台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微信团队表示,为响应国家“双减”政策,依照《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微信平台将进一步规范学科类培训内容的发布和传播。 [46]
2021年12月2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总体情况和“双减”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在落实“双减”工作中,校内减负提质是根本之策。一手抓减负,一手抓提质,教育部指导学校强化“三个提高”:即提高作业管理水平,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动“双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9]
2022年1月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 [53]
2022年2月8日,教育部在其官网发布了2022年的工作要点,共有35项。“双减”依然是教育部2022年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教育部特别提出要指导各地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区分,体现公益属性,实现常态化监管,防止出现新的野蛮生长。 [55]
2022年3月,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对2018年9月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印发了新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 [59]
2023年7月24日,在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双减”两周年之际,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上线。 [62]

引申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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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双减出台,教培机构整治风暴席卷而来,涉及教培机构预付费用不退、卷款跑路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在四川省带来一系列的舆论高关注度,“华尔街英语”暴雷、美股上市公司“精锐教育”疑似倒闭、大型教培机构“京翰教育”跑路,“课观教育”学费不退……一系列热点事件引发家长的投诉维权,相关话题多次冲上微博热搜,带来较大舆情声浪。成都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为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划定“底线”和“红线”,该被众多主流媒体关注报道,为培训业消费吃定心丸。 [58]

各地举措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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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2021年8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 [6]
2021年8月25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北京市教育“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介绍,新的学期,北京市将大面积、大比例推进干部教师的轮岗。 [7]
2021年8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教育“双减”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教委:不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要求学生自己批改作业。 [17]
上海市
2021年8月25日,为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上海市教委出台继续加强作业管理、升级课后服务、促进优秀教师流动等多项举措,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工作日全覆盖”原则,上海新学期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将推行“5+2”模式,即每周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成都市
2021年8月,成都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开启了“双减”试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督办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10]
内蒙古
202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设置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14]
2021年1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双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双减”工作推进会举行。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双减”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 [39]
广西
2021年8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6]
宁夏
2021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九部门将联合开展“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治理范围面向中小学学生和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重点治理证照登记、培训行为、师资队伍、收费管理、广告管控和安全隐患6个方面的20项内容。 [26]
浙江
2021年8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并要求各地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按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进行分类排查统计,并及时录入浙江省教育政务服务网民办学校审批平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加强日常监管。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从事学科培训。 [26]
湖南
2021年9月13日下午,湖南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湖南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送审稿)》。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维护教学培训秩序,切实把“双减”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改革稳妥有序实施。 [23]
河南
2021年9月26日至29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提请会议一审,提出河南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设立教育督导委员会作为教育督导机构,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 [24]
云南
2021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5]
天津
2021年10月,天津市教委、市民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选择依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 [31]
沈阳市
持续提质减负,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坚持起始年级“零起点”教学,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严格实施学生在校时间规定和教育教学计划,严禁削减或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课时等。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修订完善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分学科研制课堂教学框架要求和评价标准,将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评价主要依据,共遴选101所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60所基地学校和226所达标学校。 [35]
安徽
2021年11月1日,安徽省下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双减文件正式出台。对作业布置、批改,校外学科培训收费等问题做了明确要求:书面作业教师要全批全改; 课后服务本校教师是主力军; 免费向学生提供线上教育和学习资源; 教师校外补课严重者撤销教师资格; 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 [36]
吉林
2021年12月,按照“双减”工作安排部署,吉林省四平市委网信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属地管理,做好各项工作,为“双减”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 [50]
海南
2023年7月,海南省教育厅向全省校外培训机构发布告知书,希望广大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到“双减”工作中,共同营造良好教育氛围,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61]
江苏
2024年1月11日,江苏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63]

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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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调查结果显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受访者们的一致期望。“双减”政策实施后,很多学生的作业负担减轻了,家长的时间分配更从容,校外培训选择也日趋理性,但也有不少教师的工作量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
调查结果显示,在143名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中,有98人(占68.53%)担心课后服务会额外增加教师工作量,导致其教学精力投入不足。还有教师反映“工作量增加了”“放学时间太晚,教师家庭无法兼顾”“学生放学后并没有时间去接自己的孩子”等,并希望“提高教师收入”“合理分配教师办公时间”等。 [30]

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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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3日,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基础教育“双减”工作监测平台直报信息,截至9月22日,有16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填报了有关信息,其中98.2%的学校出台了作业管理办法,92.1%的学校建立了校内作业公示制度,64.3%的学校绝大部分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监测平台以二维码形式邀请家长无记名通过网络直接填写调查问卷,共收到5737.7万份家长问卷,99.6%的学生家长反映,本学期老师没有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21]
2021年11月,据教育部最新监测数据显示,培训市场虚火大幅降温,广告基本绝迹,资本大幅撤离,野蛮生长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在12.8万个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中,压减率超过40%;263个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中,压减率近50%。 [37]
2021年12月2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各地各校普遍(99%以上)制订了比较完善的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了作业公示制度,学校作业总量和时长调控基本达到了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面作业的学生占比由“双减”前的46%提高到的90%以上。 [49]
截至2022年2月,原12.4万个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9728个,压减率为92.14%,原263个线上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到34个,压减率为87.07%,“营转非”“备改审”完成率达100%。 [57]

提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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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直接限制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规模,缩减了其进行课外培训的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而言可谓是影响巨大。然而,治教培机构易,治教育焦虑难。正如许多家长所担忧的,如果学生没有在学校享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没有改变现有的教育资源不均衡现状,教育领域内的“剧场效应”就不会消解,对培训的需求很可能还会通过其他手段满足。
守住学校这一主阵地就是守住“双减”的底线,只有守住底线,才能将“双减”落实到底。 [2]

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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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的实施,让教育行业大洗牌,大浪淘沙下,不少培训机构纷纷转向。家长们在长出一口气的同时,还有一部分人有点乐不起来了,那就是师范生以及刚考下教师资格证的“小白”们。相关人士表示,“教师岗”备受推崇,以至于教资考试的热度也不断攀升,不少人觉得即便不去公立学校任教,在教育培训机构当个老师也是不错的。“双减”政策来临,或将使教资考试出现短暂的降温现象。 [18]
需要明确的是,减负并非“放养”,学习本就是一个竞争、拼搏的过程,合理的压力反而能促进学生成长。我们反对的是无视孩子成长规律,打着教育旗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因此,既要严惩贩卖教育焦虑的不良培训机构,也要保障正规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真正让教育回归本源初心。(中国经济网 评) [19]
2021年9月28日下午,在北京王府学校举行的第六届“新聚合”国际教育高峰论坛上,岑建君结合自身经历发表了对教育减负的看法。他认为,落实“双减”政策,一方面需要校内教育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另一方面要做好考试改革,如将外语由高考必考科目,改为选考科目。 [27]
2022年2月消息,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提出深入推进“双减”,着力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指导各地开展常态巡查、坚决关停;加大对隐形变异培训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加强培训预收费监管。 [56]

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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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经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专门印发工作通知,通知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28]
2021年10月消息,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有关配套政策规定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最新要求,近期,教育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在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共同发布《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29]

双减拟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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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全国人大表示:双减拟明确入法,避免加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
即将提交三审的家庭促进法,回应了有关家庭教育焦虑问题,拟从家庭教育角度作出规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
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焦虑情绪,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是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或者不知如何管教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综合施策,共同推动解决。
基于此,家庭教育促进法拟从家庭教育角度作出一些规定,帮助缓解父母的焦虑:一是,在家庭教育内容上,突出家庭教育的特点,强调立德树人,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
二是,在家庭教育方法上,引导父母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三是,明确父母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四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五是,从国家、社会多角度,进一步明确各方面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协助的责任。 [32]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呼应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双减”要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33]

年度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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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在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商务印书馆等联合主办的“汉语盘点2021”活动启动仪式上,入选年度推荐字词的国内词。 [42]
2021年12月6日,“2021年度十大网络用语”由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发布,“双减”入选。 [43]
2021年12月《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2021年度十大流行语,“ 双减”入选。 [44-45]
2021年12月13日,双减入选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媒体十大流行语”。 [47]
2021年12月20日,入选2021年度十大新词、2021年度十大网络用语、2021年度十大流行语 [48]
2021年12月30日《中国新闻周刊》公布2021年度十大热词,“双减”入选。 [51]
2022年1月4日消息,《中国名牌》评出的“2021年度品牌十大热词“,“双减”入选。 [52]
2022年1月,智库盘点发布的2021十大网络热词,“双减”入选。 [54]